【招标公告】宁安市2024年度侵蚀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一标段)

所属地区:黑龙江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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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采购单位 宁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安市2024年度侵蚀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2024年度侵蚀沟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进行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宁安市水务局,项目编号:SL0304G231115001001。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2024年度侵蚀沟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一标段)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宁安市。
2.4项目规模:宁安市江南乡、镜泊镇全乡镇范围内侵蚀沟勘察设计,渤海镇、马河乡、三陵乡、沙兰镇、海浪镇、卧龙乡、石岩镇部分村屯侵蚀沟勘察设计。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完成镜泊镇整镇、海浪镇部分村屯侵蚀沟治理勘察设计任务。
二标段:完成渤海镇、三陵乡、沙兰镇、海浪镇、石岩镇、马河乡部分村屯侵蚀沟治理勘察设计任务。
三标段:完成江南乡整乡、卧龙乡部分村屯侵蚀沟治理勘察设计任务。
2.9招标控制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按照批复实施方案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的3.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具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设计人员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设计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②2020年--2022年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及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12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7.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7.3开标时间:2023 年12月06日 09 时 00 分 00 秒止。
7.4评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长安街70号第二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宁安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3-7689922
招 标 人:宁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宁安市宁古塔大道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乜河办公楼东侧乜河街19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15754637159
电子邮箱:hljhongxuan@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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