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伊春市自然资源局伊春市市本级土地出让、闲置土地勘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伊春市 发布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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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伊春市 采购单位 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伊春市市本级土地出让、闲置土地勘测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19060100Z20231577115
项目名称:  伊春市市本级土地出让、闲置土地勘测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289000.0000
需求详情:
1.供应商为在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认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高级职称。
3.单个宗地进行勘测,不确定勘测宗地数,合同期满按照实际工作量支付。
4.项目业绩,近5年(2016-2021)具备独自承担地市级以上(含市级)内土地勘测定界工作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影印件或合同影印件。5.服务质量控制,实施严格的勘测全过程控制,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明确承诺完成后续技术保障和服务工作;承诺完整提交勘测成果,包括图件、附件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按时完成编制内容审查工作。
6.售后服务,具有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保障措施、响应时间、售后人员、设备安排。
7.技术方案。根据本项目,做出适合本项目的技术方案,要求如下:(1)提供规范性引用文件。(2)提供勘测定界的技术路线。3.提供成果资源明细。
8.工作方案。根据本项目,做出适合本项目的工作方案,要求如下:(1)正确清晰阐述工作目的和意义。(2)明确工作范围、对象。(3)应有服务工作阶段专业人员的组织方案。(4)应有各项具体工作的步骤安排。5.应有工作流程介绍。
9.技术力量。拟派本项目人员为具有测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测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影印件,中标供应商原件备查。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伊春市本级
报名开始时间:2023-12-13 12:04
报名结束时间:2023-12-18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8-3906191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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