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23-12-25

【招标公告】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采购单位 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31000248S000017001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于2024年01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231000248S000017001;
1.2项目名称: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6.8万元;
1.5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1.6供货地点: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1.7招标范围:绥芬河市自贸片区企业之家改造电子设备及办公用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
2.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内没有以下几项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并盖公章);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2.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和时间:
3.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
3.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5.1磋商会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会地点: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7.2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  址: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
联系人:***
        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内没有以下几项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并盖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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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址: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华隆城市花园5号楼107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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