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北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测设计

所属地区:黑龙江黑河市 发布日期: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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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黑河市 采购单位 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北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测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北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文件黑农厅函〔2023〕8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北安市农业农村局。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北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测设计
2.2项目编号:2023GKJF-0007
2.3建设地点:北安市
2.4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万亩(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批复为准)
2.5勘测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相关技术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预算书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最终财政预算评审金额的100%
2.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水利或农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
3.3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近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
3.4 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0时00分至2024年01月13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29日9时00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6-6551013
招 标 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滨江大都会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jfzbdlj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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