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望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项目

所属地区:黑龙江绥化市 发布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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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绥化市 采购单位 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望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望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Z20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项目已取得望发改[2023]19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望奎县火箭镇厢红二村刘玉屯、正兰四村鲁家屯;
2.3建设内容:污水治理采用“管网收集+污水储池+吸污车转运”模式,黑臭水体治理采用“清淤+疏通+生态护坡”模式。厢红二村刘玉屯新建污水储池1座,新建市政管网长度为5300m,管径DN300,管材采用PE实壁管,配套吸污车1辆。清除淤泥2110.8m³,并排铺设2根DN1000 钢筋混凝土管,单根管长100m,合计200m;护坡范围内种植香蒲509.5㎡,芦苇509.5㎡,柽柳56株;正兰四村清除淤泥3509m³,铺设DN1000钢筋混凝土管,管长200m,护坡范围内种植香蒲889㎡,芦苇889㎡,柽柳43株。购置原位辅助净化设备1套。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计划总工期11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0,290,333.7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承诺及证明材料(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黑龙江省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承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注:①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②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③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承诺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3日18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 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 29日9时00分。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其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版本。
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鲁先生
联系电话: 15945550110
招 标 人: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
地    址:绥化市望奎县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1898A5栋2单元24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qzzb202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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