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八标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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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绥化市 | 采购单位 | 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诚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八标段(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八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40207009001
1.招标条件
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4〕17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诚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十八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海伦市福民乡众福村、济民村和永兴村,共合镇众平村、增产村、共青团村和富众村。共涉及2个乡镇7个行政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0万亩。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
2.4计划工期:287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0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238306044.50元。
其中:
标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28 | 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福民乡) | 188.2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2024年1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一项内容或具有中级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二项内容,监理员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和中专及以上学历,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核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对以上失信记录进行核查,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有失信记录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9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第28标段:2024年3月12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第28标段:2024年3月12日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4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5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海伦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455-5722678
招标人: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海伦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诚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1039-3号5层3号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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