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所属地区:黑龙江黑河市 发布日期:2024-02-10

【招标公告】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黑河市 采购单位 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途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A[GK]2024-00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黑市农字〔2024〕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任务为6万亩。灌溉和排水工程:渠道衬砌2条,总长度 1.918km;疏浚排水沟10条,总长度为7.329km;沟道防护6条,总长度1.948km;新建建筑物221座,其中:圆涵182座,方涵32座,过水路面7座。田间道路工程:修建田间道路133 条,总长度81.870km。其中:机耕路(水泥)87条,总长度57.548km,生产路(砂石)46条,总长度24.322km。其他工程:修建晒场6处,总面积19992㎡。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共2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2.7 招标控制价:3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
3.2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
3.3 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
3.4 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近3年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4年03月06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为:线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电子招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6-6551013
招 标 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途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大成小区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tnzbdlj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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