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项目管理服务(三标段)

所属地区:黑龙江绥化市 发布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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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绥化市 采购单位 明水县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项目管理服务(三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QT1211G240227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明水县水务局以《关于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明水字【2023】1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国债投资及地方一般债券,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明水县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明水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项目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明水县永兴镇、繁荣乡;
2.3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2.53公里,新建护岸12段共4.57公里,清淤2.855公里。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项目管理,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技术指导、造价咨询管理、项目结算管理、决算管理、验收管理等。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总价为:建安工程费的1.5%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招标为第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3年11月到2024年01月)的社保证明(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造价人员2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证企相符,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3年11月到2024年01月)的社保证明(根据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3.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受。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0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康庄路西和红星街南交叉口处)。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明水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范春梅
电   
话:13555312005
招 标 人:明水县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管理处
地    址:明水县明水镇邮政街116号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气象小区一期办公楼四楼407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gysh5559@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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