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中央大街、交通街、兴望路新建排水管网建设一期项目

所属地区:黑龙江绥化市 发布日期:2024-03-14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中央大街、交通街、兴望路新建排水管网建设一期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绥化市 采购单位 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中央大街、交通街、兴望路新建排水管网建设一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000G24031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奎县中央大街、交通街、兴望路新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2023〕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中央大街、交通街、兴望路新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  
2.2建设地点:望奎县西城区中央大街与交通街交口至西北侧二道乌龙沟。
2.3建设规模:新建 d1400 雨水管道1950m 及配套雨水连接管、检查井、雨水口、出水口等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预计工期271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4,006,124.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所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应一致;(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4.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2024年03月14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9.2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9.4本项目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做好实名制落实及管理工作。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潜在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被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况;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望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绥化市望奎县交通街1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锋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永盛路永泰香福汇永泰国际中心B座13层010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hljfy8888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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