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2024年重整装置用消泡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发布日期:2024-03-28

【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2024年重整装置用消泡剂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大庆市 采购单位 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炼油二部2024年重整装置用消泡剂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中石油网内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采购物资为消泡剂,重整车间消泡剂应用于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的芳烃抽提单元,消泡剂加注于抽提蒸馏塔,由于避免抽提蒸馏塔内溶剂发泡,保证装置长周期运行。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最高限价:4.36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首次付款90%需提供炼油厂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说明,根据生产情况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说明中的物资数量即使低于出库单数量,也认定出库单数量物资全部合格,留所有库单金额的10%做为质量保证金,根据实际情况质保金可一次性或分批次扣除,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保期结束后见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清。非首次使用的,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
项目负责人:司朝侠               联 系 方 式:***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消泡剂
投标企业型号  详见技术要求

1.2
连续重整装置2024一年使用量

技术要求见附件《炼油厂重整车间消泡剂采购技术条件》。
3、 其他须说明事项
如果第一次公告递交文件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参与供应商应是中石油网内制造商,制造商应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1 提供营业执照。
4.2 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4.3 提供供货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4.4 业绩要求:须提供2014年至今在120万吨/年以上连续重整装置中成功使用的业绩表,提供使用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4.5 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6 按技术要求“3、对卖方产品投标/谈判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4.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报价将被否决。
5、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6、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一份。谈判响应人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的邮箱(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与项目负责人确认邮件收取情况)。
6.2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4:00时整。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4月2日14:00时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7会议室。
8.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大庆石化公司主页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邮    编:163714
联 系 人:***                      电    话:0459-6743515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7室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zhouzhih-ds@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二部2024年重整装置用消泡剂采购—谈判文件.rar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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