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庆龙南医院静脉血栓抽吸导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1)

所属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发布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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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大庆市 采购单位 大庆龙南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大庆龙南医院静脉血栓抽吸导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大庆龙南医院静脉血栓抽吸导管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大庆龙南医院拟对静脉血栓抽吸导管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庆龙南医院静脉血栓抽吸导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NYY2024(T)040 三、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规则:参与本项目的报名供应商应满足三家或以上。本次招标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提供在满足我院采购需求并保证服务及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低价中标。 五、产品参数要求: 1、外周介入使用一次性产品,用于静脉血栓的清除使用。 2、可用于下肢深静脉血栓的治疗使用。 3、导管具有相对灵活性,可进行超选使用,有较好的通过能力,应对扭曲血管。 4、导管长度符合治疗下肢静脉血栓时不同入路时使用。 备注:投标产品需符合以上所有技术参数,否则废标 六、对参标供应商的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提供参与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提供参与所投产品国家医保编码及流水码的相关证明; (6)提供参与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7)提供参与所投产品须为黑龙江省医用耗材和疫苗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产品,提供参与所投产品在黑龙江省省医保平台系统内目录查阅信息证明依据; (8)提供参与所投产品质检报告; (9)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长期授权。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的,须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10)潜在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参标供应商所派代表能够清晰的介绍自身公司概况、所投产品主要参数、功能及应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七、报名时间:发布公告起至2024年4月7日16时。 八、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大庆龙南医院采购管理中心 九、报名时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提供参与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提供参与所投产品国家医保编码及流水码相关证明; 6.提供参与所投产品在黑龙江省省医保平台系统内目录查阅信息证明依据; 7.提供参与所投产品代理授权书; 8.提供参与所投产品质检报告; 9.提供参与生产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10.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2.法人代表授权书 13.被授权人身份证。 14.所投产品明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严格按照注册证信息填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单位、规格、生产厂家、品牌、注册证号、医保编码、流水码等) 说明:以上报名资料要求全部为影印件加盖公章。 十、投标文件格式: 1、标书要求:一正本(彩打)、四副本均加盖公章(鲜章),装订方式为胶装,U盘拷贝(PDF格式),密封。 2、标书封面须有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全称及正本或副本标识; (2)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和招标公告中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一致); (3)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标书字体要求: (1)正文标题采用三号加粗黑体; (2)小标题采用四号加粗黑体; (3)正文用四号宋体; (4)正文行间距采用1.5倍行间距; (5)响应文件字体、复印、扫描内容须清晰。 4、标书内首页应为目录及对应页码(目录中的内容顺序应与投标文件所包含的项目一致)。 5、投标文件包含项目: (1)所投产品报价明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单位、规格、生产厂家、品牌、注册证号、医保编码、流水码等); (2)生产企业及投标供应商相关资质证明;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所投产品代理授权书; (7)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8)所投产品国家医保编码及流水码的相关证明; (9)所投产品在黑龙江省省医保平台系统内目录查阅信息证明依据; (10)所投产品检测报告; (11)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 (12)信用等级(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所投产品宣传彩页原件; (14)其他资料证明。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由采购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十二、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项目暂停通知等),将在“大庆龙南医院网站”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查看。 2、为满足我院临床使用需求,参标供应商须将所投产品带到招标现场供评委直观评审。 3、本项目设资格预审,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4、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大庆龙南医院采购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越鹏 电 话:5910616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爱国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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