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庆油田总医院监护仪、多功能空气消毒机(壁挂式)、多功能空气消毒机(移动式)、新生儿无创高频呼吸机、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脑功能生物反馈治疗仪(多参数生物反馈治疗仪)、骨创伤治疗仪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发布日期:2024-04-26

【招标公告】大庆油田总医院监护仪、多功能空气消毒机(壁挂式)、多功能空气消毒机(移动式)、新生儿无创高频呼吸机、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脑功能生物反馈治疗仪(多参数生物反馈治疗仪)、骨创伤治疗仪项目(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大庆市 采购单位 大庆油田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监护仪、多功能空气消毒机(壁挂式)、多功能空气消毒机(移动式)、新生儿无创高频呼吸机、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脑功能生物反馈治疗仪(多参数生物反馈治疗仪)、骨创伤治疗仪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监护仪、多功能空气消毒机(壁挂式)、多功能空气消毒机(移动式)、新生儿无创高频呼吸机、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脑功能生物反馈治疗仪(多参数生物反馈治疗仪)、骨创伤治疗仪项目(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1]QC[TP]20230041-3
项目名称:监护仪、多功能空气消毒机(壁挂式)、多功能空气消毒机(移动式)、新生儿无创高频呼吸机、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脑功能生物反馈治疗仪(多参数生物反馈治疗仪)、骨创伤治疗仪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全部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涉及多个产品的声明函中应包含全部产品,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婴儿转运箱(婴儿培养箱))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三类医疗器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线参加远程开标,等待并完成后续的在线响应文件解密和在线签字确认环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市辖区大庆市政府4楼开标五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各供应商请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油田总医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康街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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