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孙吴县人民法院2024年孙吴县人民*物业管理服务(第2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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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黑河市 | 采购单位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孙吴县人民*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孙吴县人民*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区域为孙吴*办公楼所有区域(包含办公楼、前院、后院、车库、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食堂等)及孙吴县人民*沿江乡人民法庭(孙吴县人民*沿江乡人民法庭所含所有区域)。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保洁服务:
(1)孙吴县人民*审判法庭
(2)孙吴县人民*诉讼服务中心
(3)孙吴县人民*前院
(4)孙吴县人民*后院
(5)门窗清洁,1年2次(包含孙吴县人民*所有区域及孙吴县人民*沿江乡人民法庭)
(6)清雪服务(孙吴县人民*及孙吴县人民*沿江乡人民法庭的清雪服务)
2、日常维修服务:
(1)绿化管理:绿化养护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设备维护
(3)房屋及维修管理:小修维护
(4)供配电设备运行维护:设备维护
(5)消防系统维护:设备维护
(6)空调系统维护:设备维护
3、食堂管理服务:
食堂2名厨师工资及相关保险缴纳,食堂内卫生间、消毒柜、消毒机、油烟机、空调、灯具、锅碗岔等餐具更换、安全设施等所有食堂硬件的管理服务
4、其他类服务:
临时性、突发性采购人无法解决的相关物业服务类
三、服务范围
1、保洁服务服务范围
1.1、孙吴县人民*审判法庭(包含第一审判法庭、第二审判法庭、第三审判法庭、羁押室、羁押通道、远程提审室、安检处、卫生间、走廊、楼梯等所有审判区域涵盖范围)
1.2、孙吴县人民*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内外所有区域)
1.3、孙吴县人民*前院
1.4、孙吴县人民*后院
1.5、孙吴县人民*办公区、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沿江乡人民法庭所有窗户
1.6、孙吴县人民*办公区前后院、诉讼服务中心前院、审判庭前院、沿江乡人民法庭前院
2、日常维修服务范围
2.1、孙吴县人民*办公区、审判区、诉讼服务区
2.2、孙吴县人民*沿江乡人民法庭
3、食堂管理服务范围
孙吴县人民*食堂
4、其他类服务范围
涵盖孙吴县人民*办公区、审判区、诉讼服务区、孙吴县人民*沿江乡人民法庭内的临时性、突发性采购方要求的相关服务
四、服务质量要求
1、保洁服务质量要求:
1.1、室内:
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光亮;墙面灰尘、无污渍,光亮,墙角无蜘蛛网;公共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污渍、光亮;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光亮;玻璃上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明亮;植物花盆无积尘,无污渍;卫生间无异味、厕坑便具洁净无黄渍、镜面、水盆、台面无污点,光亮、纸篓随时清理、保洁工具与保洁用品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门楣、门套、墙面、墙角、地脚线、灯具、无积尘,光亮。
2.2、室外:
保持室外全天整洁干净,达到“九无”(无果皮、无纸屑、无塑膜、无痰迹、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无烟头、无乱张贴、无泥沙);“四净”(院内面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净、地下通道净)“一通”(下水道口通);雨雪天气时,保证路面不积水、少结冰(中、大雪以上保证道路畅通)。
2.3、清雪:
保证冬季雪后落停或转小后一天内将孙吴县人民*前院、后院积雪清理、运出*范围内;保证冬季雪后落停或转小后三天内将孙吴县人民*沿江乡人民法庭积雪清理、运出法庭前院范围内。
2、日常维修服务质量要求:
2.1、房屋:
保障屋面、地面、顶棚、室内外抹灰、门窗、玻璃、上下水、电气线路及设施、卫生设备、垃圾道等正常无损坏。
2.2、给排水设备:
办公楼区室内外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养护维护,保证给排水正常。
2.3、供配电设备:
对办公楼区内的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无用电隐患,用电安全。
2.4、消防系统: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灭火栓、排放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保障消防设施符合规定要求,保障消防系统运转正常。
2.5、空调系统:
集中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及采气装置和各类风口等日常养护维修,保证空调正常使用。
2.6、绿化管理:
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及 (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3、食堂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3.1、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地方性餐饮管理服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就餐人员饮食习惯,提供优质的就餐管理和服务,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3.2、负责食堂服务人员的岗位分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副食品的制作、烹调。
3.3、负责食堂前堂、后厨、餐具、灶具的清扫、清洗和消毒等工作。
3.4、无分割分包权。有权自行聘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从事合法经营业务。
3.5、加强员工的管理,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安全生产,应建立健全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及预防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培训,相克食物不得同时制作食用,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发生的一切与采购人无法律责任的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处理责任;所聘人员必须经过设备操作、食品安全、服务等方面的培训,中标人员工对厨房设备、工具、餐具及其他器皿等有看管和维护的责任,发生人为损坏和选章操作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3.6、食堂所有用具及消耗品的日常维护、清洗、更换等
3.7、职工食堂服务工作标准
(1)保证用餐工作时间,按要求开餐。
(2)保证饭菜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规定。
(3)保证食品生熟分开、无污染、变质。
(4)保证服务周到,服务态度好,让干警吃的放心、舒心、安全、满意。
4、其他类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采购方相关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2024年孙吴县人民*物业管理服务(第2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最低价相同的情况,由评审小组依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和报名先后顺序综合判定成交供应商
竞采最低限制:¥3700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孙吴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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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2024-06-02 20:10:01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05 08:00:00
发布时间:2024-06-02 17:10:01
采购编号:HLJGCYC21040100Z20241709019
采购单位:孙吴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一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物业管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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