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丰利源供热宁安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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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牡丹江市 | 采购单位 | 丰利源供热宁安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盛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丰利源供热宁安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丰利源供热宁安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304G24052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号:2403-231084-04-02-704294,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丰利源供热宁安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盛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利源供热宁安有限公司环保升级改造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地点:宁安市城东新区,宁古塔大道东侧,外环路以南
2.3工程性质:改造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丰利源供热宁安有限公司现有1台100t/h+1台65t/h热水锅炉,现有环保工艺为SNCR脱硝+布袋除尘+简易湿法脱硫,锅炉尾部环保检测数据为:SO2:95mg/Nm³、NOx:185mg/Nm³、粉尘:30mg/Nm³,满足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为响应燃煤锅炉尾部烟气超低排放的政策,即SO2≤35mg/Nm³、NOx≤50mg/Nm³、粉尘≤10mg/Nm³,现需对现场原有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新建SCR脱硝系统(锅炉省煤器、空预器部分改造,配合SCR脱硝)、原SNCR脱硝系统改造、升级原1台布袋除尘系统。新建1台布袋除尘器系统、原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改成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10日-2024年11月20日,总工期134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7招标控制价:4174万元,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0 万元人民币;
(2)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4084万元人民币;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4)烟气排放标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各项指标以在线仪表监测数据及环保部门验收报告为准,具体见本项目《招标技术规范书》中的质量标准要求。
2.9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②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本单位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本单位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本单位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公司、独立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公司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指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8时00分至2024年6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而无法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09时0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6.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4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通知》牡建政发(2023)64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电话:0453-7622527
招 标 人:丰利源供热宁安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盛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祖女士
电 话:1308983159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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