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粮库有限公司退城进郊粮食仓储物流项目-5号保温钢板仓施工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粮库有限公司退城进郊粮食仓储物流项目-5号保温钢板仓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鹤岗市 | 采购单位 | 绥滨粮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粮库有限公司退城进郊粮食仓储物流项目-5号保温钢板仓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粮库有限公司退城进郊粮食仓储物流项目-5号保温钢板仓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G-JGG-2024128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粮库有限公司退城进郊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已由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020-230422-59-03-118314)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滨粮库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合计出资比例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5号保温钢板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粮库有限公司退城进郊粮食仓储物流项目-5号保温钢板仓施工;
2.2建设地点:绥滨粮库有限公司第三储粮区院内;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5#保温钢板仓及其通风、电气、粮情监测系统,长92.54m、宽31.74m,建筑面积2937.22平方米(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024年7月20日-2024年11月15日,总工期119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406,629.08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3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社保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注: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土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员1人(具备土建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质量员1人(具备土建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安全员1人(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标准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材料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机械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劳务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资料员1人(具备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同时承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①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投标人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招标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③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6日12时00分至2024年6月1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4.2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等情况,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评标、定标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0451-82663366;
9.3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通知》(黑建建[2019]8号)要求,使用信息化平台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除法定假日外,项目班子成员,每天签到;
9.4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与受理投诉单位: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68-7862036
招 标 人:绥滨粮库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北岗乡永生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联 系 人:***
电话:***
邮箱:hljzhongguan@163.com
绥滨粮库5号保温钢板仓施工招标文件中冠0605签章.pdf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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