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民福医院黑龙江省民福医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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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绥化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民福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民福医院车辆租赁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需求详情
采购需求
要求:我单位承担伊春绥化两个市的精神患者收治任务,需要驾龄在15年以上的司机,责任心强,驾驶经验丰富,由于患者发病期间存在不安全隐患,我院在接到收治任务时需在第一时间出发收治精神分裂患者,要求租车公司在半个小时内将车辆和司机送到我院指定地点集结,出发收治患者,竞价商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报价,并具体说明车辆类型,和其它相关费用,应详细出具服务流程及服务内容,根据工程服务超市竞价规则和我院采购具体要求(以燃油费高速费车辆使用费司机工时费食宿费最低)确定供应商,违章租车公司自行负责。
车辆需求两种车型:
商务车 轿车
车辆使用费按天计算(24小时为一天)500公里内
燃油费、高速费、司机工时费、食宿费。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民福医院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按照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确定并列明具体评审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商家提供服务标准及服务流程性价比确定供应商
竞采最低限制:¥350000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福民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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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2024-06-07 13:02:21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13 08:00:00
发布时间:2024-06-07 10:02:21
采购编号:HLJGCYC2311030020241715439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民福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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