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李兴业屯镇区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李兴业屯镇区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黑龙江绥化市 发布日期:2024-06-22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李兴业屯镇区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李兴业屯镇区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绥化市 采购单位 海伦市黑土硒都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李兴业屯镇区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李兴业屯镇区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1204G24062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过备案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海伦市黑土硒都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海伦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室、海伦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李兴业屯镇区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绥化市海伦市前进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6544.20平方米,建设集中安置区一处(5栋),拟建筑面积7161.19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16日,共计365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4年4月至2022年6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或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3.3.1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注:①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
②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须具有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2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投标人需在报名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4没有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全部完成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8、其他事项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3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海伦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室、海伦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5-8131708、0455-5799399 
招标人:海伦市黑土硒都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伦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
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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