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宁市环境卫生中心作业车辆及冬季清雪作业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牡丹江市 发布日期: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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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采购单位 东宁市环境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作业车辆及冬季清雪作业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30120241735565
项目名称:  作业车辆及冬季清雪作业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第2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1399000.0000
需求详情:
服务内容:
(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单位规章流程制度进行维修,不得未经采购单位管理部门的同意擅自维修,一经查证发现,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列入我部门合作商的永久黑名单。
(2)供应商须设专人对接维修工作,对每次维修的项目要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3)供应商须接受采购单位的质疑,即对维修过程中的不合理或不清楚的维修内容做出解释,以书面形式在3日内回复采购人。(4)供应商不得以发包、外包形式将采购单位的车辆交给其他商户进行维修更换及保养。
(5)供应商须具有全年每天 24小时施救、维修服务的能力,设立应急服务专线电话,市区内半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本地化服务。(6)供应商提供应急特殊救援、服务工作不产生费用支出。(“服务”例如:帮助简单调试车辆的小部件,不占用工时的项目)(7)对维修或保养的车辆在出场日起质保1个月以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因维修质量引发的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优先免费修理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
报名开始时间:2024-06-27 11:18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02 08: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东宁市环境卫生中心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3-3669378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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