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指标体系设计)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布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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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采购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指标体系设计)建设合作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指标体系设计)建设合作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41852FW0002013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指标体系设计)建设合作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1852FW000201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基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拥有固定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租用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2.2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9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10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指标体系设计)建设合作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41852FW00020137)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指标体系设计)建设合作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齐齐哈尔高新区信息化平台(指标体系设计)建设合作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服务范围:拟建立信息化平台
4.服务期限: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拥有固定办公场地(提供办公场地租用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
2.2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2.9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yw2@zzgj.net.cn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郭工13520929887),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5)近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6)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盖公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本企业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②本企业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③本企业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④本企业不是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⑤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⑥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企业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⑦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各机构订单/合同,不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⑧本次投标不是联合体参与。等等等。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②若投标人无法定代表人,上述“法定代表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③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分行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13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编:150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yw2@zzgj.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131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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