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繁荣新村移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繁荣新村移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黑河市 | 采购单位 | 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鑫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繁荣新村移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繁荣新村移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2024-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繁荣新村移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已由嫩发改发【2024】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鑫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繁荣新村移民乡村旅游示范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嫩江市繁荣新村;
2.3项目规模:漫步健行路2km,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4.3km,混凝土路面升级3.9km,太阳能路灯292盏,护栏10.2km,木栈道1.2km,沿江景观栈道0.3km,限高杆8处。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工程监理招标为第二标段;
2.6招标控制价:52万元;
2.7监理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87日历天,工期已签订合同为准。
2.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施工监理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证企相符。总监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前3个月(2024年4月至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查询不到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是市政相关专业,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6日16时00分至2024年7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09时00分。
8.其他
8.1 投标人如有围标、串标、陪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4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456-7544838
招标人:嫩江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嫩江市清江路201号嫩江市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9号浦发大厦2604室
联 系 人:***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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