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208G240606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环资〔2023〕6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镇建业农场东侧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套,处理规模130m/d,新建DN300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136米,DN600八字出水口1座,中1500m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5座。
2.4计划工期:2024年08月05日-2024年10月04日,工期6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污水处理设备为日处理130吨/日,出水需达到《城镇污水排放标准DB18918-2002》中的一级B排放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82.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业主体名单、行政处罚信息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6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市政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中标(直包)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7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要求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10.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10.4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0.5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10.6 公示期内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企业的资质、信誉、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核查,如发现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投标企业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法规行为情形的,拒绝其本项目投标资格。
11.招投标监督
11.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s://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1.2线下举报渠道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克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2-4323417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建业农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151号8层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fangyugongcheng@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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