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本书籍的设计排版印刷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本书籍的设计排版印刷项目比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大兴安岭地区 | 采购单位 | 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本书籍的设计排版印刷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09019920241750462
项目名称: 《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本书籍的设计排版印刷项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一)采购内容:
1.设计排版:印制单位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设计、排版,需按要求进行校对修改,输出至少三次彩色样稿。封面设计需提供五种方案供采购方选择。
2.印装:《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字数约16万余字,采用大32开(148*210mm),勒口70mm。封面彩色印刷,做UV及起鼓,覆哑光膜,胶装。内页采用80克环保书写纸(四色印刷),大约400页,有28幅图片。印刷2500册。
《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字数约4.6万余字,采用大32开(148*210mm),勒口70mm。封面彩色印刷,做UV及起鼓,覆哑光膜,胶装。内页采用80克环保书写纸(四色印刷),大约150页,有30幅图片。印刷2500册。
3.质量:全书按照国家印刷行业质量标准印刷,书中所有彩色图片要进行图片处理和印刷专业校色,保持原始图片像素标准,保证图片清晰不偏色。油墨须使用符合国家最新环保标准,全书不得有刺激性气味。
4.印期和运输:全书定稿后,印制单位需出精装彩色样书交采购方审核签字后方可付印,印期15天。成品书每本吸塑,用标准耐压纸箱包装。印制单位负责送货上门,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3号行署10号办公楼。
(二)采购数量:
印刷成品书共计5000册(《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各自2500册)。
(三)主要功能或目标:
要求设计风格庄重、美观、大方,印刷字迹清晰、图片颜色鲜亮无偏色。全文套印准确,装订紧实,实地平服。
(四)需满足的要求:
1.印制单位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同意执行质量抵押金条款。(服务工程超市另有要求的以服务工程超市要求为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
3.印制单位需向采购方提供全书WORD/WPS/PDF定稿文件和印刷版电子稿光盘5套存档。印制单位承担《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书全部电子、纸质文稿以及印制胶片或电子版的保管、保密责任,确保相关资料不外传、外借,并在约定的印制工作完成后,对相关印制资料进行及时销毁。
4.如有印制装订质量问题需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服务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本企业印刷出版的同类型样书3本(提供版权页等佐证)。
服务周期: 2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3号行署10号办公楼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11 12:56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1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7-2125005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309019920241750462
项目名称: 《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本书籍的设计排版印刷项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一)采购内容:
1.设计排版:印制单位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设计、排版,需按要求进行校对修改,输出至少三次彩色样稿。封面设计需提供五种方案供采购方选择。
2.印装:《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字数约16万余字,采用大32开(148*210mm),勒口70mm。封面彩色印刷,做UV及起鼓,覆哑光膜,胶装。内页采用80克环保书写纸(四色印刷),大约400页,有28幅图片。印刷2500册。
《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字数约4.6万余字,采用大32开(148*210mm),勒口70mm。封面彩色印刷,做UV及起鼓,覆哑光膜,胶装。内页采用80克环保书写纸(四色印刷),大约150页,有30幅图片。印刷2500册。
3.质量:全书按照国家印刷行业质量标准印刷,书中所有彩色图片要进行图片处理和印刷专业校色,保持原始图片像素标准,保证图片清晰不偏色。油墨须使用符合国家最新环保标准,全书不得有刺激性气味。
4.印期和运输:全书定稿后,印制单位需出精装彩色样书交采购方审核签字后方可付印,印期15天。成品书每本吸塑,用标准耐压纸箱包装。印制单位负责送货上门,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3号行署10号办公楼。
(二)采购数量:
印刷成品书共计5000册(《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各自2500册)。
(三)主要功能或目标:
要求设计风格庄重、美观、大方,印刷字迹清晰、图片颜色鲜亮无偏色。全文套印准确,装订紧实,实地平服。
(四)需满足的要求:
1.印制单位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须同意执行质量抵押金条款。(服务工程超市另有要求的以服务工程超市要求为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
3.印制单位需向采购方提供全书WORD/WPS/PDF定稿文件和印刷版电子稿光盘5套存档。印制单位承担《岭上芳华——兴安优秀人物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三支队战斗在大兴安岭》两书全部电子、纸质文稿以及印制胶片或电子版的保管、保密责任,确保相关资料不外传、外借,并在约定的印制工作完成后,对相关印制资料进行及时销毁。
4.如有印制装订质量问题需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服务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本企业印刷出版的同类型样书3本(提供版权页等佐证)。
服务周期: 2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203号行署10号办公楼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11 12:56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16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档案馆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0457-2125005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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