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工程机械厂小区、邮电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工程机械厂小区、邮电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哈尔滨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工程机械厂小区、邮电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工程机械厂小区、邮电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工程机械厂小区、邮电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JZHF-GC-GK-2024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工程机械厂小区、邮电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分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工程机械厂小区、邮电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作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7日。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结算金额的100%。(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14元,投标人按折扣率进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
证明材料)。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 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
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须提供相关证书)。 (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8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
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
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齐全后传至我公司邮
箱tyzb003@163.com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1文件获取登记表”。
4.2招标文件售价套500.00元/本,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户 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鸡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站前支行
账 号:174003439138
注: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汇款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发售时间内到账的,投
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57号盟科汇5层512室。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57号盟科汇5层512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监督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1幢3层3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附件1:文件获取登记表
文件获取 获取登记表
技术
式
炒 冠
叶
岭
公告签章
注:请投标单位在文件费汇款成功后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发送至邮箱,如因投标单位未提供开具发票信息或信息不完
整,文件获取截止后财务将按现有信息开具普通发票,过后不再重新开具发票,请知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标段(包)号 (如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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