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矿渣粉、地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布日期: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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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采购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矿渣粉、地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15ZPKJFDHT-WZCG-2024-0801
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工程所需矿渣粉、地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
工程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富重传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大庆油田31.25MW风电项目5台混塔,龙江二期200MW项目32台,齐齐哈尔克山项目32台混塔,齐齐哈尔克东项目32台混塔,暂定101台混塔。
1.1 资金来源:已落实。
1.2 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标书售价(元)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KZF
 
500
 
矿渣粉
S95

4998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富重传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
DC
500
河砂
中粗

45339
碎石
 
5-10mm
 
 

15493.8
10-20mm
 
61832.4

物资需求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矿渣粉(KZF)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生产招标所需型号的矿粉,年均产量20万吨(含)以上,满足投标单位供应要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一个月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三年内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河砂、碎石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除须提供与砂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之外还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完整的河砂生产线,河砂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河砂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具有完整的碎石生产线,碎石的技术指标达到标准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上,必须具备高性能混凝土用碎石20000吨以上的备货场地;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一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不低于500万元垫资能力,能出具不高于3%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具有投标产品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一份,附供货合同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包件,但一个投标人中标河砂包件不超过1个。
2.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接受联合体投标(1个一般纳税人+多个小规模纳税人或多个小规模纳税人),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3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4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风险警示名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3、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铁建云采平台发布(https://www.crccep.cn/)
4、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投标单位需在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8月7日每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填写投标报名表,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标书费线下付款,投标保证金必须线上打入)交于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财务部。本次招投标标书费500元/包件(售出恕不退还)。
4.2报名成功后请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下午17时,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本次矿渣粉(KZF)、河砂、碎石(HS、SS)包件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汇款账号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
汇款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汇款银行账号:99011231015022650191
汇款开户银行行号:301100000120
4.3投标保证金交付情况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5、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7:00(北京时间)
6、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7、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8、谈判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10、采购人、谈判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电话:***
本次谈判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建筑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一重风电混塔项目经理部。
本次竞争性谈判业务联系人:***        电话:***
 
 2024年8月4日
                                         
 
 
附件1: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采购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采购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采购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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