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牡丹江市 | 采购单位 | 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公司接受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服务项目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FW20240737
1.3 采 购 人: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 采购预算:39,72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服务项目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内服务完毕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建设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
2.5 其 他:无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更多商机详见官网:https://www.gov-bid.com/ <-------点击跳转至官网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0222FW20240737
1.3 采 购 人: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清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 采购预算:39,72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服务项目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内服务完毕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道路维修铺设沥青地面建设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
2.5 其 他:无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项目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09:00至2024年5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 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交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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