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房屋附属设施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房屋附属设施维修项目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双鸭山市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恒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房屋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饶河县鼎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BJCG-2024-03(招标文件编号:BJCG-2024-03)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房屋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饶河县鼎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振兴街(路)
中标(成交)金额:31.16174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长虹、李小华、李红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文件开启)时间止,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
(3)采购人主管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方式:045182156700
邮箱:bfcgzx@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向阳街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恒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兴福悦湾二期十一号楼七号商服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房屋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饶河县鼎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振兴街(路)
中标(成交)金额:31.16174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饶河县鼎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房屋附属设施维修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5日历天 | 王新儒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长虹、李小华、李红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资格评审是否合格 | 符合性评审是否合格 | 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排序 |
1 | 饶河县鼎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9 | 合格 | 合格 | 60.8 | 29.84 | 90.64 | 1 |
2 | 饶河县盛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10000.00 | 合格 | 合格 | 55.07 | 30.00 | 85.07 | 2 |
3 | 饶河县鑫达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18752.00 | 合格 | 合格 | 52.91 | 29.18 | 82.08 | 3 |
(1)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文件开启)时间止,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
(3)采购人主管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政府采购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方式:045182156700
邮箱:bfcgzx@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饶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向阳街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恒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兴福悦湾二期十一号楼七号商服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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