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铁力市第三幼儿园蔬菜加工品场内外比价废标公告
【招标结果】铁力市第三幼儿园蔬菜加工品场内外比价废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伊春市 | 采购单位 | 铁力市第三幼儿园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铁力市第三幼儿园蔬菜加工品场内外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名称: 铁力市第三幼儿园蔬菜加工品场内外比价
项目编号: DZJJ24082210848120
电子竞价结果: 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系统自动废标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铁力市第三幼儿园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25 09:00:00 项目预算(元):***.00 联系人:邢雪松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第三幼儿园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网点: 当地售后服务网点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项目编号: DZJJ24082210848120
电子竞价结果: 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系统自动废标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铁力市第三幼儿园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25 09:00:00 项目预算(元):***.00 联系人:邢雪松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第三幼儿园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0.00
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网点: 当地售后服务网点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产地要求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蔬菜加工品 | 蔬菜类 | 蔬菜类 | 无 | 其他 | *** | 是 | 是 | 第一条.供货一览表 (铁力市第三幼儿园大宗食品食材—蔬菜) 1.蔬菜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自行选购,以实际发生为准。2、涵盖范围: (1)十字花科:包括萝卜、芜菁、白菜、芥菜等。 (2)伞形科:包括芹菜、胡萝卜等。 (3)茄科:包括番茄、茄子、辣椒等。 (4)葫芦科:包括黄瓜、西葫芦、南瓜等。 (5)豆科:包括菜豆豇豆、豌豆、蚕豆、毛豆、扁豆、刀豆等。 (6)百合科:包括韭菜、大葱、百合等。 (7)菊科:包括莴笋、茼蒿、牛蒡、菊芋、朝鲜蓟等。 (8)藜科:包括菠菜、甜菜等。 3.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包装、运费等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合同签订及支付方式 1.资金性质;代收费资金。 2.合同期限:2024年9月24日- 2025年9月23日 3.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实行月结算制度,甲方与乙方进行数量核对,确定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无误后,结合投标单价由甲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支付。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所供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具有国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蔬菜:品相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味,无不正常的外来水分,细心采摘,具有适于市场或贮存的成熟度,具有该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外形端正、大小匀称、具有该品种具有的特征,无腐烂、虫咬、发霉、压伤、擦伤、日灼、疤痕及病变等现象。配送的蔬菜和水果应经过筛选。甲方所定蔬菜,乙方保证每天早上6:40分之前送到甲方食堂内。 3.包装食品:所配送的食品原材料等物资应符合国家食药卫生、安全标准要求:①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QS标识;②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市场体系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标识;③配送的干杂类食品需须正规厂家生产,具有合格证书,无任何添加剂。 4. 保证所提供货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70%。散装货品有正规进货渠道,可溯源。 第四条 订货、付货及其它要求 1.甲方提前一天(17:00 前)以邮件、电话或微信的方式向乙方下订单,并要求乙方确认,订单内容包括所要采购的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甲方如需对订单内容进行修改,需在下订单当日(17:00 前)通知乙方。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单所需食材、数量,按照双方约定时间送货到甲方指定位置。如学校需求的品牌型号无法提供,乙方需提供同档次,同质量标准可替代产品供甲方选择。以双方核对验货数量为准,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折扣前)的商品提货单,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收货的凭证。3. 乙方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说明,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4. 乙方的货单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货单不得涂改。结算时乙方还应提供提货清单供学校结算。第五条 服务要求1.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商品,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未按使用说明保管造成的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由甲方负责。 3. 乙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折扣后)开具发票,如发现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且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如出现食物食品安全事故,经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 6.如甲方临时增加当日食材数量,乙方需在1小时内无偿送达。 第六条 日常管理 1.设立日常销售点 为方便甲方临时补充所需,乙方需在铁力镇内交通便捷位置设置日常销售点。甲方如有需要可自行到销售点预约所需物资。 2.采购价格 乙方供应之食品材料不得高于当日市场挂牌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其它供货单位同日同货品价格。乙方需按照中标折扣率核算,不得额外加价。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更换,拒不更换的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4.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5.验货前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更换,拒不更换的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验货后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由甲方负责。 6.乙方无故逾期交货的,累计超过三次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7.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8.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管的过程中如发现所供货物出现缺斤短两、质量不合格、货物质保期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铁力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一式三份,教育局、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监测及出厂标准。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我公司免费提供产品咨询服务,根据客户需求向购买方提供采购方所需质量检测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履约期责任: 我店所提供的货物在履约期内非人为而出现质量问题,我店提供替换服务,因退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店负责。 4、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其他具体事项: 因国家政策、政府命令及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解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供应商报价详情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环保产品 | 报价清单 |
采购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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