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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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哈尔滨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龙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保温材料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保温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WZ20241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保温材料采购的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佰达商贸有限责
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医疗服务区)项目-保温材料采购
2.2主要采购内容:保温材料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
2.4招标控制价:***.00元。
2.5招标范围:保温材料采购。
2.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7交货地点:松北区学海街及江北中环路交叉口第一福利院项目院内。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止)。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为准)。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3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打印
手写扫描后传至我公司邮箱HL8135988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
件登记表详见“附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4.3招标文件售价套500.00元/本,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2305018670510000115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垦分行
注: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代理机构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汇款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发售时
间内到账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层206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
件的修改文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7.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层206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
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
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龙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监督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龙佰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号5层1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3号楼2层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HL81359888@163.com
附表:
获取招标 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接收文件邮箱
程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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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毗
公告签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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