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加固项目
所属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发布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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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佳木斯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加固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加固项目
(招标编号:JCT2024002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加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50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东方市政
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加固施工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加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加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7月-
2024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质量员1人(人员专业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
其他入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
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
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
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CT20240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招标
人为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松花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加固项目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3建设规模:加固施工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总工期:72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7月-
2024年9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质量员1人(人员专业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
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
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
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
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
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佳木斯尊诚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登记。
4.2登记所需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佳木斯尊
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
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
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
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11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红旗路联盟华庭二期Q栋103门市
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东方市政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11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佳木斯市向阳区红旗路联盟华庭二期Q栋103门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Cgc202310@126.com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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