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重型卡车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鸡西市 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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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鸡西市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重型卡车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重型卡车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重型卡车采购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重型卡车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43021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6采购预算:836,000.00元(含税)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注: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重型卡车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供货。                 
2.3交货地点:自提                
2.4质 保 期:按国家和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汽车产品包修期:3年或6万公里(时间或里程,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包修期:4年或10万公里(时间或里程,以先到者为准);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2年或5万公里(时间或里程,以先到者为准)。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价款,整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70%价款,付款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为所供品牌的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生产厂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圆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7:00
6.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9:00
7.2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9月30日9:00
7.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1253087377@qq.com          
7.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减价)
9.2减价幅度:500元
9.3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9月30日14:00至2024年9月30日15:00
9.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9.5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异议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虎林市迎春镇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    件1、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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