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五大连池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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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黑河市 | 采购单位 | 五大连池市中盛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五大连池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营主体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五大连池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 营主体
(招标编号:HHTAZB202402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五大连池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营主 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000 万元,招标人为五大 连池市中盛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等的一切 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大连池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 营主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五大连池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 营主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 48-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 48-2 号)
七、其他
五大连池市电动汽车(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经营主体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TAZB2024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协调纪要》<2024>54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 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100%,招标人为 五大连池市中盛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经营主体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依据《黑龙江省公共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发利用太阳能 等新能源,加大绿电使用为基础,提升全市公共机构充电桩配备比例及数量;在本市范围内 主要地段、医院停车场、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城口、休闲娱乐场所停车场、公交车首末站等 新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1046 台(充电枪 2092 个),总功率 125520kW,全部为直 流快充,主要包括充电桩设备购置与安装、遮雨棚、配电系统、照明亮化工程、标志标识系 统及车位线的施划、消防设施设备、道路破拆及恢复等。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按照市场发展 需求分 10 年完成,每年完成比例按照实际需求与招标人协商后确定。
2.2 项目地点:五大连池市行政辖区内。
2.3 招标范围:对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维护等的 一切工作。
2.4 服务周期:建设及经营服务期限 30 年,其中,建设周期按照市场发展需求分 10 年完成,每年完成比例按照实际需求与招标人协商后确定,并能够具备满足城乡居民使用条件;经营 服务期间,由中标人负责经营维护。合同到期后,在相同条件下本项目中标人有优先与招标 人续签合同的权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及电力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6 计划投资额:5000 万元。(全部由经营单位负责办理及自筹)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最低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能力。
(2)投标人应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建设、运营管理需要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 状况。
3.2 信誉最低要求
3.2.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2 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3.2.3 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 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 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 48-2 号);4.3 方式:现场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4 日 14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开标地点: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 48-2
号)。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 督 人: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五大连池市德都大街 91 号
监督电话:0456-632891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大连池市中盛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公园道一号小区 1 号楼 11 号商服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 48-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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