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所属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发布日期:2024-11-08
【招标公告】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佳木斯市 |
采购单位 |
桦南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拓典航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TDHG【2024】GC00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5,833.90 元,招标人为桦南县清源供水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
商应在(佳木斯市向阳区解放路4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0:00时(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提供近3个月内(2024年08
月-2024 年10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
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
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是否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
66 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名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4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 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地点:佳木斯市向阳区解放路408号一楼招标
部,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佳木斯市向阳区解放路408号一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向阳区解放路408号一楼评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HG【2024】GC006
项目名称: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15,833.90 元
采购需求: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宜福小区、鑫三星、协联热力、消防队住宅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工
质保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付款方式竣工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结算审定后支付剩余金额,预留合同金额的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进行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资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南县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桦南县苗圃路与丰胜街交叉口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拓典航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佳木斯市郊区八一社区光复西路 633 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tdhg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穿礼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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