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关于2024年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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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采购单位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黑龙江龙华汽车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关于2024年黑龙江 龙华汽车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 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20240924未偿本金总额(元)249,988,800.00
资产笔数(笔)1未偿利息总额(元)91,623,100.00
借款人名称黑龙江龙华汽车有 限公司未偿本息总额(元)341,611,900.00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2155其他费用(元)1,723,300.00
借款人所属行业制造业借款人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市
五级分类情况损失 1 笔
核销情况已核销 1 笔
担保情况概述保证+抵押 1 笔
诉讼情况概述终本执行 1 笔
备注受让方需接受我行设置的反委托条件,具体要素如下: (1) 委托清收处置期限:3年,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延 长 (2)资产公司成本费率:7% (3)清收处置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4)我行委托清收费用收取比例:回收金额扣除费用、资产公司成 本费率以及等额转让价款后的超额部分,我行分配80%。 (5)成交后交易结构 成交后,回收款项按如下先后顺序进行分配:① 归还我行代垫处置费用(如有); ② 向买受人支付代垫处置费用(如有);③ 向买受人支付约定的成本费用;
备注④ 向买受人支付转让价款等额价款;⑤ 向我行支付委托清收费用; ⑥ 支付给买受人。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偿还当期利息及本金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11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12-11 09:30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2024-12-11 10:30
延时周期(分钟)5
起始价(元)77,996,600.00
加价幅度(元)800,000.00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 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 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登 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需同意出让方的卖断+反委托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 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及《委托处置协议》,《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及《委托处置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1.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转让款项缴入指定账户。 2.出让方指定收取资产转让款项的账户信息:户名:待处理不良资产清收款项,开户银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账将号:7451010127324000001。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处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及《委托处置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具体移交方式以《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约定为准。 六、其他要求 受让方需接受我行设置的反委托条件,具体要素如下: (1) 委托清收处置期限:3年,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 (2)资产公司成本费率:7% (3)清收处置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4)我行委托清收费用收取比例:回收金额扣除费用、资产公司成本费率以及等额转让价 款后的超额部分,我行分配80%。 (5)成交后交易结构 成交后,回收款项按如下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① 归还我行代垫处置费用(如有); ② 向买受人支付代垫处置费用(如有); ③ 向买受人支付约定的成本费用; ④ 向买受人支付转让价款等额价款; ⑤ 向我行支付委托清收费用; ⑥ 支付给买受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wangxueyan_hrb@citicbank.com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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