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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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哈尔滨市 | 采购单位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4〕7号
投诉人:黑龙江凯半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三合路56号
被投诉人1: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818号富民三期厂房3幢
被投诉人2: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298号馨园小区10号楼2单元2层2号
一、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2799]YDZB[GK]20240001)”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为中标产品技术参数未能响应招标参数。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就有关事项函询了产品制造厂商。中标产品SY-HR06、AnkPower-SUP的制造厂商均回函确认产品参数满足招标参数。
关于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五)。经核实,均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据此,该投诉事项成立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2024〕7号
投诉人:黑龙江凯半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三合路56号
被投诉人1: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818号富民三期厂房3幢
被投诉人2: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298号馨园小区10号楼2单元2层2号
一、主要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2799]YDZB[GK]20240001)”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为中标产品技术参数未能响应招标参数。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就有关事项函询了产品制造厂商。中标产品SY-HR06、AnkPower-SUP的制造厂商均回函确认产品参数满足招标参数。
关于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五)。经核实,均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据此,该投诉事项成立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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