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租赁交易转让公告】红专街早市(通江街至经纬街段两侧单排,不含消防通道)3年租赁权重发公告第1次项目信息披露

所属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发布日期:2024-12-14

【招标公告】【租赁交易转让公告】红专街早市(通江街至经纬街段两侧单排,不含消防通道)3年租赁权重发公告第1次项目信息披露: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哈尔滨市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红专街早市(通江街至经纬街段两侧单排,不含消防通道)3年租赁权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名称
红专街早市(通江街至经纬街段两侧单排,不含消防通道)3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2024]哈产租316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13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2-30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或资源,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行为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或资源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已获得资源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管部门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概况
出租标的名称
红专街早市3年租赁权
标的现状
标的类型
市场摊位经营权 
权证号

权属所有人
 
坐落位置
红专街双侧(通江街-高谊街、经纬街-高谊街)双侧单排摊位的市场(具体以出租方指认为准)  
出租参考面积
通江街至经纬街段两侧单排总长度487米 (不含消防通道)
层数/所在层数
 
履约保证金
50万元 
出租期限
3年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评估报告现用途
 
目前状况
在用(原合同到期时间2024年9月29日)  
租金递增方式

附属设施
 
出租底价
60.46万元/年租金 
评估情况
评估值
60.46万元/年租金
账面值

评估基准日
2024-10-17
评估机构
黑龙江德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黑德中诚评报字【2024】第24374号
核准或备案机构
 
标的清单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德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黑德中诚评报字【2024】第24374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材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本项目合同签订期为3年,采取1+1+1模式。在考评合格、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合同。
3.首年租金以转账的形式缴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第二年租金以转账的形式缴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上述费用不包括市场摊区经营管理费用(经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摊区水、电、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等)。
4.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需向出租方缴纳50万元(伍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或出租方同意解除合同后无息退还。
5.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需向出租方缴纳中标金额的20%作为管理保证金,对违反《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量化考评实施细则》、《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长效监管机制》、《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考评办法》等文件及市区摊区主管等部门监督管理规定的,扣除相应管理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未扣除的剩余管理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返还。
6.红专街早市,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红专街(通江街至高谊街、高谊街至经纬街路段两侧单排,不包括消防通道),长487米,通江街至高谊街段由属地通江街道办事处监管、高谊街至经纬街段由属地工程街道办事处监管。
7.竞标的前提是无条件服从属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和社会监督,遵守《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管理考评办法》、《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量化考评实施细则》、《道里区街路市场摊区长效管理机制》各项管理规定,竞标方须做出以上书面承诺后,方可参与竞标。
8.市场摊区摊位设置标准:每个摊位1.5延长米(租赁场地街路两端端头向内延伸4米区域内不得设置摊位)。           
9.出租租赁权按照现状出租,出租方不再承担任何维修及基础设施投入等费用。
10.承租方经营市场期间,应遵守市场摊区管理细则,严禁下道经营。开闭市时间、清扫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规定。闭市时业户将全部经营用物品、车辆、人员、废弃物有序撤离市场,若有残留由承租方负责清理至全部撤出市场区域。闭市30分钟内完成卫生清扫清运工作,经城管局验收不达标且不能按时按标准整改的,由区城管局安排人员清扫,相应费用在管理保证金中扣除。
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经营权,不得有对红专街早市经营权进行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一切金融资产变现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行为,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改变摊区实际经营区域和用途,如承租方违反本条规定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剩余租金及其他款项不予退还。       
12.意向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及资格审核,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13.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红专街早市市场租赁合同》为准。
以上条款均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
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通江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301020022855057
法定代表人:袁丽红
出租方决策文件
 
出租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交易
条件
信息披露
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标的交割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自行协商标的交付事宜。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出租方对该项目标的承租方要求为:
1.承租方要充分了解市场及周边情况,并提交市场规划方案(包含规划效果图,注:租赁场地街路两端端头向内延伸4米区域内不得设置摊位)、经营管理服务方案等(具体要求参照《资格审查表》)。     
2.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向招租方咨询并进行现场踏查。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即表示同意接受招租公告各项规定的约束,并愿意对自己参加报名和参与公开招租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若由此造成竞租方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竞租方自行承担(须承诺)。
3.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资格审查表》相关内容提供证明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核,审核符合竞租资格后发放资格审核证明。
4、意向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及资格审核,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5.报名前意向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风险抵押金100万元(以转账的形式缴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如出现违约行为将由出租方扣除)。
以上条款均由出租方进行解释说明。 详询出租方联系人:******。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4年12月16日09:00至2024年12月27日16:00(工作时间)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及材料审核,须经出租方对上述要求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时承租方须额外提供材料审核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则报名审核不能通过。                                               

 
交易
须知
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报名时间
2024-12-16 09:00  至  2024-12-30 16:00  
报名审核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方须向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如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60.4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4-12-31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按竞价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红专街早市市场租赁合同》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红专街早市市场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协议书》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正向多次竞价
竞价阶梯
0.1万元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00 至 2024年12月31日 10:00 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00起
限时竞价周期(秒)
300
交易成交
1、交易服务费比例:本项目以5年为周期,按周期收费(租赁周期不足1个周期的,按1个周期计算) ;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1%*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人,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承租方按照首年租金*5%*周期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通知交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3、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与出租方签订《红专街早市市场租赁合同》。
4、意向承租方未成功承租标的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在竞价结束后2-5个工作日办理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手续,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为准。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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