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监理

所属地区:黑龙江鹤岗市 发布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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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鹤岗市 采购单位 绥滨县龙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华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监 理 (招标编号:HYZB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监理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元,招标人为绥滨县龙滨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里程5.583km。 其中1号线长度 3083m,2号线长度 250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监 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监 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工 作日获取,具体时问为9时-11时;13时-15时)获取方式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在黑龙江华耀项日管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前进区滨江东路219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 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佳木斯市前进区滨江东路21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滨江东路219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 监理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滨县龙滨农业发展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 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绥滨县 2.3招标控制价:***元;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 215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11月20日:(实际开完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5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里程5.583km。 其中1号线长度 3083m,2号线长度 2500m.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技术文件要求的“合格”标 准; 2.7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新建林场生产路建设) 监理施工全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 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 同)。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 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是否 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 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财务状况: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1后注册成立的投标 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 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工作日获取, 具体时间为9时-11时:13时-15时) 获取方式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黑龙江华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前进 区滨江东路219号)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投标报名将不予 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臼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6.开标叼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臼09 时 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滨江东路219号; 7.踣勘现场和答疑安抖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因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cebpubservice.com⑦)网上发布。 9、监督郎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滨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人:孟先生,监督电话:1380368885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滨县龙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旭 址:鹤岗市绥滨县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滨江东路219号 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滨县农业农村局,孟先生, 1380368885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滨县龙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鹤岗市绥滨县 联系人:*** 电 话:*** 电了邮件:huayaogc60126. 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佳木斯市滨江东路219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uayaogc6@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哑售沁J〈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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