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与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哈尔滨市
发布日期:2025-02-18
【招标公告】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与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哈尔滨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与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与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250016)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与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木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木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尔滨中银大厦攴行与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与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与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
二、招标编号:ZKGS-250016
三、项目情况:
信息化建设合作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供应商数量:1
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期限5年。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2000万元人民币(含税总价)
(一)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后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
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评标委员会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根
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一:】
团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
初步及详细评审【若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投标。投标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
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
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三)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的认证(资格)证书供本项目涉及到软件开发、硬件集成及运行维护等建
设内容,需要供应商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 L5认证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服务)二级以上资
质。
2.其它必要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投标人
公司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供应商应同时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
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我行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3.供应商应在屮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
7.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
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
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
1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13.如供应商为我行关联方,相关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进行,不得违反监管禁止性规定。
四、本项目支付:
1.此项目无预付款。
2.进度付款,乙方完成26个系统的20%以上的数量即6个系统的开发与集成,且完成初验
后(系统上线安装调试完成),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20%。
3.进度付款,乙方完成26个系统的60%以上的数量即16个系统的开发与集成,且完成初验
后(系统上线安装调试完成),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0%。
4.软件26个系统整体完成100%并运行优化3个月,完成终验,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90%。
5.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本项目不涉及维保费用。
质保与售后
中标方应提供全面而可靠的质量保证承诺,确保软件平台在交付后能稳定、持续地运行,平
台交付后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在质保期内,需及时响应并处理任何可能出现的软件故障、
漏洞或性能问题。售后方面,应配备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提供实时在线咨询和快速响应服
务,随时解答用户的疑问和解决技术难题,提供1年免费上门售后服务。1年后另行签署运
维补充协议,年运维费用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5%。要定期进行软件的维护和升级,以适应不
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和技术环境,保持软件的先进性和兼容性,后期提供交付后1年免费的平
台升级服务。同时,提供完善的培训服务,帮助用户充分了解和熟练使用软件平台的各项功
能。通过高质量的质保与售后,让用户在使用软件平台的过程中无后顾之忧,为软件平台的
顺利运行和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其他需求
1.供应商违法违纪、违反采购人采购相关规定或不按合同履约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
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提交虚假材料、无故拒不签署合同及其它
损害我行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3)违反我行采购相关规定,干扰我行采购活动,或影响我行业务经营正常开展的行为;
(4)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5)泄露我行保密信息的行为;
(6)被纳入“负面名单”管理的行贿或廉洁问题等行为;
(7)供应商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行为;
(8)存在故意泄露我行客户信息、欺诈、乱收费、暴力催收、虚假宣传、以我行名义对外
宣传、未积极配合我行处理消费者投诉等侵害我行利益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入围供应商多次无故不响应我行采购邀请的行为;
(10)其他损害我行利益的行为。
2.供应商在结算时需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合同由中银大厦支行与供应商签署
4.其他本项目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应根据评审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充分考
虑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及风险因素,自行核算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自主报
价,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供应商的风险。
六、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2月24日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
外)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哈尔
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内部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kgshl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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