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1#-3#锅炉脱硫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鹤岗市 发布日期:2025-03-08

【招标公告】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1#-3#锅炉脱硫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鹤岗市 采购单位 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立达矸石热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1#-3#锅炉脱硫系统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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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1#-3#锅炉脱硫系统升级改造)招 标公告 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二:1#-3#锅炉脱 硫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257ZR113B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黑龙 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立达矸石热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安区鹤大公路10-11公里处立达矸石热电厂院内。 2.3建设规模:对3台锅炉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脱硫采用SDS干法脱硫加原有炉内喷钙,脱销采用低氮燃烧加原 有SNCR,除尘采用1电3袋除尘器,实现超低排放(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4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工期200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计划开、竣工日期以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工程具有创新性、安全性、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工程准确、完 整。生产、加工工艺可附上彩色照片加以说明材料质量符合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立达矸石电厂1#-3#锅炉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及SDS干法脱硫改造,完成自初步设计起至72+24小时整套启 动试运行、验收检测等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 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制造、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土建、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 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培训、工程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专项验收、监检、竣工验收及质保期服务)等项目建 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项目申请报告书涵盖的所有内容(招标人已经明确另行委托的项目除外),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的规定。 2.7标段划分:共计三个标段 标段一:1#-3#锅炉电除尘升级改造,最高投标限价:1410万元; 标段二:1#-3#锅炉脱硫系统升级改造,最高投标限价:1003万元; 标段三:1#-3#锅炉脱硝系统升级改造,最高投标限价:4749万元;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即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专业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该审计报告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锅炉SDS干法脱硫改造业绩。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 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提供本单位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为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印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 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职称要求为电气工程或机电工程 或机械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安 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拟派的设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专业及项目规模合理配备。 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印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 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 3.6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 被否决。投标人自行注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 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倒算,查询区间超过3年即可)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 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 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未提供承诺书 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 服务大厅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时,附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时,附 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的授权委托书); ②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④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料(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 存代理机构处)。购买 购买招标 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文件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0451-82367062,,邮箱 邮箱glzbbs@163.com glzbbs@163.com。 标书款对公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广场分理处(或香坊支行) 账号:168950715311 行号:1042610034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 东大厦)A区10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 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 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立达矸石热电厂) 地 址:鹤岗市兴安区鹤大公路10-11公里处 联 系 人:*** 电 话:*** 惨招标 畔 公告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2367132转8401 8301 邮 箱:glzb310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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