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佳木斯市 |
采购单位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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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 标项目 项目铁路车辆 铁路车辆租赁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CRFEB-XYGS-JTTL-2025-02
招标文件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五 五年 年三 三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部因铺轨施工需要,计划租赁N17型铁路平车85辆用于施工,特诚邀贵单
位参加投标。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25年3月25日17:00点前在鲁班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日前完成投标,否则视为放
弃本次投标。
招标单位: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部
地 址:黑龙江省桦川县四马架镇
邮 箱:277590512@qq.com
联 系 人:
***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部
2025年3月16日
第二部分 招投标日程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1 | 公告发布和招标 文件发售日期 | 2025年 3月20日 | 9:00 | 鲁班平台 |
2 | 招标文件发售截 止日期 | 2025年 3月25日 | 17:00 | 鲁班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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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5年 3月25日 | 17:00 | 鲁班平台 |
4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5年 3月26日 | 17:00 | 鲁班平台 |
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 4月2日 | 9:00 | 鲁班平台 |
6 | 开标时间 | 2025年 4月2日 | 9:00 | 鲁班平台 |
7 | 评标时间 | 2025年 4月2日 | 9:30 | 鲁班平台 |
第三部分 招标通知
1、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经理部租赁轨道平车85辆,资金为5.7元/小时(136.8元/台 日),暂定总金额180.0288万元,现对该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佳同线起自佳木斯市东佳木斯站,由佳富线东佳木斯至福利屯段、福前线福利屯至向阳川段及同江线向阳川至同江北段三部 分组成。本标段铺架工程主要施工范围为东佳木斯站-红兴隆至新友谊间,佳富线K0+031-K62+081、福前线K0+000-K048+000,线路全长110. 05km,其中:①佳富线既有线路全长62.243km,改建后线路全长62.047km,佳富线增建二线62.05km;②福前线既有线路全长141.655km,本 标段涉及改建全长48km。③扩能工程共设车站10座,其中既有站改建车站8座,分别为东佳木斯、四马架、丰乐镇站、笔架山、福利屯、金沙岗、升昌、红兴隆站;新建车站2座,分别为利华、十三连站;关闭既有车站2座,为永胜、太平镇站。
2.2设备交货地点:哈尔滨铁路局佳富线四马架站
2.3租赁设备名称:详见附表1。
2.4交货周期要求:设备计划于2025年6月进场,自出租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应尽快到达施工现场,并完成验收工作。2.5.设备准入要求:进入佳同项目的铁路平车须达到《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到达施工现场后厂修、段修不超期,能办理铁路车辆过 轨证明。投标人提供车辆必须具备国铁营业线运行许可。
2.6质量要求:国家、行业、招标方所提供的标准及制造厂家设计、制造标准,中标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选用合格材料和性能安全可靠的外购配件,国家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购零部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生产单位提供;环境要求必须遵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 T 24001)规范标准。
2.6质量保证:设备整机使用过程中,凡由于设备设计、制造或材质等非招标方原因造成故障,中标方负责修理或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经中标方两次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后仍不能彻底排除故障,致使招标方无法正常使用的,招标方有权退货,中标方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 切损失。
2.7招标范围: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经理部铁路车辆租赁招标,采购编号:CRFEB-XYGS-JTT L-2025-02。内燃机车租赁单价包含附表1所列设备租赁的使用费、折旧费、进出场运输费、过轨费、维修、保养、维修人员差旅费、增值税、保 险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铁路局下属单位具备足够的合同履约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5设备参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线上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5日17:00前在鲁班平台上下载标书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9: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日9:30分,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
7.验收
7.1中标方派工作人员赴招标方指定交货安装地点,负责安装、调试,并办理进场验收手续。
7.2双方共同进行实物验收,最终验收以招标方意见为准。设备配置、随机备件及工具、资料与投标文件所列规格、型号、数量一致,且无破损,双方认可签字后视为实物验收合格。物流方单据签收由中标方自行签认,不作为验收依据。
7.3设备经调试正常运行、各项指标满足性能要求后,双方签署验收记录,视为设备验收合格。
7.4如设备及配件与投标文件和发货单不符合,或设备不符合规格和标准的要求,招标方将拒绝接收,中标方应将被拒绝设备及配件予以替换或作 必要的更改,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经替换或作必要的更改后,设备仍不能满足规格和标准的要求,招标方有权退货,中标方承担由此 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对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5招标方的验收不免除中标方应承担的保修或其它责任。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当月折合实际工作天数结算,每月的25日结算一次服务费,服务费以对公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2.招标方支付款项前,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交凭招标方项目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服务费凭证,并按经招标方确认的应付金额开具正规 的设备租赁类增值税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于发票开具后7日内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在办理完发票结算流程后,根据招标方业主拨付的工程 计价款比例进行支付。
3.招标方按照指定的付款账号根据招标方业主拨付的工程计价款比例进行支付,剩余10%在合同到期后18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由招标方财务部 门通过对公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当月租赁费在次月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正规建筑服务类增值税发票并经招标方审核通 过后,由招标方支付。如遇招标方业主工程款项未能及时到账时,在向投标方说明情况后,可适当给予支付宽限期。
4.招标方在收到中标方出具的正式票据和相关文件后,按上述条款规定的条件和进度付款。因中标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发票,招标方付款时间将相 应顺延。
5.执行合同过程中,如中标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5日内及时向招标方告知其变更情况,并向招标方提供相关纸 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3、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
1.设备最终验收完成之后,中标方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交底,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培训时间 应至少达到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正常操作设备。
2.在租赁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使用,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无条件调派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等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因中标方原因未及时到达,招标方有权处理,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3.设备进场时,应随机携带整机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其它相关行政许可证书等资料提供招标方备案。
4、违约责任
1.投标方在合同终止时必须接收租赁设备。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招标方自行交还服务设备投标方拒不接受的,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投标方未按合同约定向招标方开具正式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未按实际提供应税设备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的,视 为投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3.投标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无法抵扣相应税款,招标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投标方应无偿更 换有效发票,拒绝或逾期不更换发票的,造成招标方损失的金额及相关风险,由投标方予以承担,且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不合规发票对应的 金额,招标方有权拒付或延付相应款项,不视同违约或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4.投标方必须出具真实、有效、合格的发票,如发现投标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投标方须按发票金额的200%向招标方支 付违约金,并承担对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虚假或虚开发票对应的金额,招标方有权拒付或延付相应款项,不视同 违约。
5.因国家税制变动及相关法律变化,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负担的税费发生变化时,可由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6.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咸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四部分 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需包括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业务,招标方不接受无资格开具机械租赁类型发票的供应商标书。
2.招标文件
2.1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 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根据有关规定该投标将被拒绝。
2.2文件的澄清
2.2.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可在2025年3月24日17:00前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前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单位,并具有约束力。3.招标单位对 招标单位对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的需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见附表 的需求及主要技术参数见附表1
4.投标文件要求
4.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采购产品的规格、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后填写投标文件。
4.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主要结构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4.3投标价格
4.3.1本投标价格指合同设备的到场价。
4.3.2单价包含设备租赁的使用费、折旧费、进出场运输费、过轨鉴定费、维修、保养、维修作业人员差旅费、增值税、保险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 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4.3.3报价单应明确“报价是否含税”,并对税率、税费及发票类型等进行说明。
4.3.4售后服务承诺。
5.资格文件
5.1投标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附纳税人身份证明)。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开标
6.1招标单位定于2025年4月2日9点00分在鲁班平台线上进行开标。
6.2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对于不完整的,签署不合格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根据情况投标将被拒绝。
6.3中标原则:综合考虑产品的报价、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服务承诺、付款的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等,我们承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6.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从开标至签订合同之前,凡是属于审查、评比情况及相关资料,招标单位参与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6.5投标单位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表述,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名。
7.中标通知
7.1招标单位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
7.2定标后,招标单位不通知未中标单位,不解释落标原因。
7.3中标人能够按需方要求及时组织供货,并能接受需方因工程变更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数量的增、减和工期缓急的要求。
8.签订合同
8.1按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
8.2如中标方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将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通报,并取消以后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 格。招标单位则可宣布其中标无效,同时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推荐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8.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经理部。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的封面
1.1注明投标文件
1.2注明投标单位全称
1.3投标日期(加盖公章)
1.4注明正、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按以下顺序编写)
2.1目录
2.2授权书(格式如下)
授 权 权 书
致: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经理部
本授权书宣告:授权 (投标人或代理人全称)(职务姓名)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产品投标活动中,以我
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宜。
投标单位:(盖章)
授 权 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3投标书(格式如下);
投 标 标 书
致: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JTSGZQ1标项目经理部
1.在研究贵方招标文件后,我们愿意以附表所列单价为投标报价。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贵单位中标通知后,按贵单位通知要求时间与贵单位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书。
3.我单位同意从规定开标之日起,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协议书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贵方不能接受的投标。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话号码: 投 标 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4投标报价表(见附表2)
2.5付款方式
2.6交货期限
2.7服务承诺
2.8设备说明
2.8.1设备名称
2.8.2设备型号和规格
2.8.3各种参数的详述
2.8.4系统及配置详细说明
2.8.5设备特点及优缺点
2.8.6设备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方法
2.8.7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9企业简介
2.10证明投标单位合格的资格文件
2.10.1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10.2税务登记证
2.10.3生产制造资质证书
2.11业绩
2.12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2.13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2.14供货能力(企业按期履约的保证措施)
2.15资金垫付能力承诺
2.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2.17企业的服务承诺(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易损件贮备承诺等)
3.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1.开标评定办法:
1.1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1)投标价以设备的租赁总价/租赁单价予以评定;(招标人根据实际确定采用)
(2)如果发现投标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
(3)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是否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4)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明显高 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平均价的百分之二十,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开标时的唱标价或修正后的投标 价高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 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
1.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鲁班平台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评标小组,人数为至少5人以上单数,其中包含技术、经济两方面,不少于4人,招标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过程,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在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意见为准。若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多数的意见为准。
2..评标程序
(1)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2)澄清;(3)汇总初评结果;(4)报价评审;(5)汇总评审结果;(6)推荐中标候选人;(7)完成评标报
告。
3..评标标准:
(1)商务、技术标准(商务50%,技术50%)
商务、技术、具体见下附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情况 | 是/否 |
1 | 标书完整性 | 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规定格式进行 编制、是否提供法人授权书 | |
2 | 企业资质 | 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 | |
3 | 设备租赁相关资质 | 是否能提供齐全的设备租赁相关资质文件,设备产权证明及保险等检验类报告 | |
4 | 历年业绩及用户评价 | 提供近3年相关业绩,是否提供此业绩的用户 评价 | |
5 | 报价格式及内容 | 是否按照招标方出具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 | |
6 | 提供设备技术参数 | 是否提供设备相关技术参数 | |
(2)报价评审
报价提供报价明细,详细注明报价所包含内容,单价包含机械设备租赁的使用费、折旧费、进出场运输费、过轨鉴定费、维修、保养、维修作业人 员差旅费、增值税、保险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4.定标、签订合同
4.1根据招标工作小组的综合意见,确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4.2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5.评标纪律
5.1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和评标纪律规定;
5.2评标工作人员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5.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评标工作人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在定标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单位,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4评标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评标会议,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评标现场的,须征得小组领导的同意。
5.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工程和结果。
5.6评标工作人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自觉抵制并坚决反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附件 件1::设备租赁 设备租赁需求一览表
序 号 | 设 备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计划 租赁 数量 | 计划租赁 方式 | 计划租赁起 止时间 (暂定)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 | | | |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具有机械设备租赁 资质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一 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 2.报价人须具有相应的满足现 |
1 | 铁 路 车 辆 | N17 | 85 | 招标方式 | 2025年6月 1日至2025 年12月31 日 | 场施工的生产设备。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 没有在其他项目机械设备租赁 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 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 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 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 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 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 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 期内的投标单位。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 必须出具承诺书,投标人具有 良好的垫资能力,并出具垫资 金额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车辆必须具备国 铁营业线运行许可。 |
附件:2:报价表
报价人:
序 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台日) | 合计 (含税/元) | 备注 |
| | | | | | | | |
说明:本次报价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依照实际工程计价量结算,单价包含设备租赁的使用费、折旧费、进出场运输费、安装拆卸费、增值税、保
险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