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二、三、五标)一级网监理
所属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发布日期:2025-04-05
【招标公告】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二、三、五标)一级网监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黑龙江 佳木斯市 |
采购单位 |
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拓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一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二、三、五标)一级网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一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二、三、
五标)一级网监理
(招标编号:TYGS【2025】005A)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一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二、三、五
标)一级网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万元,招
标人为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一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一、二、三、五标)一级网监理已由关于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一佳木斯市经开区供热
管网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发改发投资<2024>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奖补资金、地方一般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一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二、三、
五标)一级网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洁能源供暖供给项目一佳木斯市莲江口镇供热管网配套建设工程(一、二、三、
五标)一级网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证书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
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
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配备项目
管理机构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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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
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
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5日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1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发送至邮箱147264190@qq.com 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或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
应商投标无效。售价:0元/份(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佳木斯市郊区江南雅居红旗路 32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5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江南雅居红旗路322号
七、其他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8.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
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
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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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党支部纪检委员。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路177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拓耘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佳木斯市郊区江南雅居红旗路32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⑦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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