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
【招标公告】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哈尔滨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吉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招标编号:JH<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55 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 1 艘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首制船),适航于内 河 B 级航区,电力驱动螺旋桨推进,主尺度 20 米*4.6 米*1.5 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 水约 0.6 米,设计航速每小时 18 公里,续航力 300 公里,自持力 3 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 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内包含船舶设计,具有完成船舶设计的能力;
3.1.2 财务要求:意向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 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意向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佐 证材料)。
3.1.3 设计业绩要求:意向供应商至少具有 1 艘船舶设计经验。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 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
(1)意向供应商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3)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 盖供应商公章);
3.1.5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船舶总体设计师)一名,需具备水运、船舶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 格;
船体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水运、船舶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轮机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水运、船舶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船舶电气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水运、船舶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询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 160 号松雷集团大厦 5 层(黑龙江易采科技 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 160 号松雷集团大厦 5 层(黑龙江易采科技 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
询比采购公告
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函〔2025〕140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建设单位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本项 目船舶设计(含研究试验费)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进行询比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俄界河航标船配套工作艇建造项目船舶设计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1.3 代理机构:黑龙江吉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预算:49.55 万元(其中设计费 33.05 万元,研究试验费 16.5 万元)
1.6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1.8 项目概况: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船舶设计内容包含船舶设计及研究试验,主要内容如下:
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含中国船级社审批图)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提供满足 建造询比采购的技术文件及整套施工图)。在船舶建造施工期及质量保修期派设计人员解决 相关技术问题及设计变更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与认可;配合完成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工作等。研究试验包括阻力脱模试验,包括浅水阻力脱模试验,确保船舶技术性能满足工程可行性研 究报告批复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方案设计 20 天,方案设计周期从本船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到提交方案设计审查为止;技术设计 40 天,技术设计从取得主管部门方案设计批复起算,至具备提交检验机构审批条件为止。
在开始技术设计后 30 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满足建造询比采购所需的有关技术文件(包括建 造询比采购用的主要图纸、说明书及各专业的设备及工属具明细表与材料预估单等)。研究试验周期需满足船舶设计周期相关要求。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4 服务质量:设计质量需满足现行有关国际公约、主要设备需满足中国船级社(CCS)现 行有关规范、规则的要求进行设计、审查。方案设计需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及批复。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格要求:意向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内包含船舶设计,具有完成船舶设计的能力;
3.1.2 财务要求:意向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 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意向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佐 证材料)。
3.1.3 设计业绩要求:意向供应商至少具有 1 艘船舶设计经验。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 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
(1)意向供应商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3)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 盖供应商公章);
3.1.5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船舶总体设计师)一名,需具备水运、船舶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 格;
船体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水运、船舶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轮机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水运、船舶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船舶电气专业负责人一名,需具备水运、船舶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询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获取询比文件流程如下:
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意向供应商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3199299091@163.com】,邮 件包括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邮件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按顺序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询比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 160 号松雷集团大 厦 5 层(黑龙江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纪检监察科
电 话:0451-51118928
采 购 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 11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1118915
代理机构:黑龙江吉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海路南侧、上海大街东侧东侨国际公寓 4 栋 2 单元 1 层 3 号(住宅)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13199299091@163.com
9 其他说明
9.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9.2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单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纪检监察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江畔路 11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吉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海路南侧、上海大街东侧东侨国际公寓 4 栋 2-103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19929909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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