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施工过程管理服务

所属地区:黑龙江双鸭山市 发布日期:2025-04-11

【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施工过程管理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双鸭山市 采购单位 集贤县集茂生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创历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 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 集贤县) 施工过程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集贤县)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集贤 县人民政府以《关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发 〔2023〕139号、《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的批复》集政函 〔2024〕1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集贤县集茂生态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家奖补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集贤县集茂生态投 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过程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施工过程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建设规模:集贤县100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建设地点位于集贤县太平镇、丰乐镇、兴安乡、福利镇、升昌镇、腰屯乡、永安乡、二九 一和集贤镇等8个乡镇2个农场,散落分布于集贤县范围内。矿山生态修复总面积约209.57hm2,其中一批85个图斑,修复面积161.94hm2,二 批15个图斑,修复面积47.63hm2。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施工过程管理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服务,完成施工过程管理服务等服务内容,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 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施工图纸审核、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控制、各项成本管理、施工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 息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 2.6.1施工图纸审核:确保施工图纸数据准确、适当配合变更施工内容优化施工方按及图纸、审核竣工图纸; 2.6.2质量管理:贯穿于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质量计划的制定、质量控制、质量检查和质量改进,通过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项 目的施工质量达到预期标准和要求; 2.6.3成本管理: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避免超支和浪费; 2.6.4进度控制:包括进度计划的制定、进度跟踪和监控、进度调整和优化,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度进行,避免工期延误和资源浪费; 2.6.5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识别和评估项目中的各种风险,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和措施,确保项目 的顺利进行; 2.6.6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争议的解决,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项目各方的合法权益; 2.6.7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和传递,确保项目的信息流通畅通、准确和及时,支持项目的决策和管理。 2.7招标控制价为:920,99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 测设备、测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施工过程管理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 乙级(含)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测绘中级(含)以上职称,至 少具备一项生态修复工程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勘查、评估类或工程复核、验收类似业绩。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 3.5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3月)近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住 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社会养老保 险证明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 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 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 3.6.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 行贿犯罪行为,响应文件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 同。 3.9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自2024年01月01日起,全面取消市本级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 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04月10日13时00分至 2025年04月17日13时00分(北京 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标证通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 0 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 2025年04月17日13时00分前通过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 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5.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 5.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4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 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5.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 同): 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解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投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 9.其他 9.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 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 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 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招标人:集贤县集茂生态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集福小区16号楼北侧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创历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南侧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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