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KC-20250731061611-6034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招标信用】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KC-20250731061611-6034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鸡西市 | 采购单位 | 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合同编号:KC-20250731061611-6034
原合同编号:KC-20250731061611-6034
二、合同名称:KC-20250731061611-6034
原合同名称:KC-20250731061611-6034
三、项目编号:ZJXD-202507-230306-050939
四、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鸡西中心支公司
地址:城子河街道
联系方式:***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公务用车保险费需100%支付,因此需要变更进度款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1(辆) ¥1,675.95 ¥1,675.95 车辆保险
合同金额: 1,675.95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柒拾伍元玖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07日
履约地点:城子河永丰乡政府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202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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