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孙财采投处〔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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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黑河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鹏锐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孙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31124]ZPRJ[CS]20250009
二、项目名称:2025年孙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炅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207-3号冬奥家园C栋7单元4层2号(住宅)
被投诉人:中鹏锐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开街64号
被投诉人:孙吴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孙吴县解放路360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审查。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经查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因素已经量化,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孙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孙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孙吴县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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