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兴凯湖灌区管理用地植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黑龙江鸡西市
发布日期: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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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鸡西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赫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凯湖灌区管理用地植树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黑龙江美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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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凯湖灌区管理用地植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G2025GYZ01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兴凯湖灌区管理用地植树建设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黑龙江美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426343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2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黑龙江省臻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1.928289万元,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2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黑龙江轩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2.571001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2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美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建黑
2232022202432018;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省臻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何洪洋黑
2232020202313739;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轩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基存黑
223202020211868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美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省臻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轩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美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省臻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轩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至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
过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公示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6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公示期后,预
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名称:黑龙江省赫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及投诉受理人: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G2025GYZ0101
项目名称:兴凯湖灌区管理用地植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八五八农场、八五六农场
招标范围:新河总干渠左岸堤防背水侧进行植树建设,建设面积7.4hm2;新河总干渠1#倒
虹吸及吉祥泵站植树建设,建设面积0.6hm2。(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9月30日-11月30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时30分
公示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6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
第一名:黑龙江美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43元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项目负责人:张建
证书编号:黑2232022202432018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名:黑龙江省臻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819282.89元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项目负责人:何洪洋
证书编号:黑2232020202313739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黑龙江轩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825710.01元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项目负责人:刘基存
证书编号:黑2232020202118688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经评审黑龙江美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预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首先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人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至时间前送达以下招标人指定的异议受理人。超过
公示期限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
日内持招标人答复及投诉书,向投诉受理人提出投诉。
公示时间为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6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公示期后,预
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名称:黑龙江省赫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及投诉受理人: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自行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赫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密山市裴德镇农大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永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ljyz2023@163.com
弘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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