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鹤岗市东山区新华农场管委会其他视频设备比价比价采购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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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鹤岗市 | 采购单位 |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农场管委会其他视频设备比价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名称: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农场管委会其他视频设备比价
项目编号: BJCG2512022108523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报价截止时间:2025-12-08 09:00:00 项目预算(元):***.12 联系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小微企业优惠率(%): 无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2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供应商报价详情
终止理由
更改要求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hlj.gov.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项目名称: 鹤岗市东山区新华农场管委会其他视频设备比价
项目编号: BJCG2512022108523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报价截止时间:2025-12-08 09:00:00 项目预算(元):***.12 联系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鹤岗市东山区新华镇人民政府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小微企业优惠率(%): 无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2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视频设备 | 全彩电子屏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像素点间距:≤1.86mm 2、单元板分辨率:≥14792 Dots 3、刷新率:≥3840Hz,支持通过配套控制软件调节刷新率设置选项 4、像素构成:1R、1G、1B 5、封装方式:SMD表贴三合一,铜线封装,五面黑灯,表面不反光 6、驱动方式:恒流驱动 7、控制方式:同步控制系统 8、维护方式:前后双向维护 9、整屏平整度≤0.04mm 10、白平衡亮度:0-700cd/㎡可调;亮度调节:0-100%亮度可调,256级手动/自动调节,屏幕亮度具有随环境照度的变化任意调整功能;亮度均匀性:≥99% 11、色温800K-18000K可调;白平衡状态下色温在6500K±5%;色温为6500K时,100%75%50%25%档电平白场调节色温误差≤100K" 12、水平视角≥170°;垂直视角≥170° 13、对比度≥8500:1 14、灰度等级≥14bit,红绿蓝各256级,可达16384级;采用EPWM 灰阶控制技术提升低灰视觉效果,100%亮度时,14bit灰度;70%亮度,14bit灰度;50%亮度,14bit灰度;20%亮度,12bit灰度,显示画面无单列或单行像素失控现象;支持0-100%亮度时,8-14bits灰度自定义设置 15、峰值功耗≤300W/m²;平均功耗≤120W/m² 16、供电电源:在4.2*(1±10%)VDC~4.5*(1±10%)VDC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7、输入电压:支持宽压输入 在96-264VAC,支持窄压输入在200-240VAC,在该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8、防护性能:具有防静电、防电磁干扰、防腐蚀、防霉菌、防虫、防潮、抗震动、抗雷击等功能;具有电源过压、过流、断电保护、分布上电措施、防护等级达到IP60 19、具有列下消隐功能、倍频刷新率提升2/4/8倍、低灰偏色改善 20、色坐标X、Y坐标符合SJ/T11141-2017 5.10.5规定;色度均匀性±0.001Cx、Cy内;色域空间≥120% NTSC,LED显示屏ColorSPace覆盖率≥170%YUV(PAL) 21、数据记忆储存于LED显示模块箱体中,更换箱体设备时,无需重新设定参数;支持采用电源双备份,两个电源互为备份方式,任一电源故障不影响屏体正常工作;支持采用双电力备份,可以同时接入2路电力供电互为备份方式,任一电力故障不影响屏体显示;支持采用双系统备份,两套发送卡和两套接收卡互为备份方式,任一套发送卡和接收卡故障不影响屏体正常显示 22、正常播放视频状态下点亮5分钟后产品表面温度升幅≤1.5℃,点亮10分钟后其温度升幅≤8℃;产品在白平衡状态下点亮5分钟后产品表面温度升幅≤8℃,点亮10分钟后其温度升幅≤18℃;产品正常使用工作达到热平衡状态后,屏体结构金属部分温度升幅≤30℃,绝缘材料温度升幅≤30℃ 23、产品采用高端芯片,可智能调节正常工作与睡眠状态下的节能效果(动态节能,智能息屏),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50%以上 24、保证箱体拼接的平整度和密闭防尘性;支持箱体拼接自动对位设计;具有拼缝微调功能;箱体支持X/Y/Z六向调节,可实现屏幕上下左右拼缝及前后平整度任意调节 25、屏幕表面光反射率,照度=10Lux/5600K条件下, 显示屏屏幕表面光反射率 (单位面积反射亮度)<3.0cd/m² 26、具备防蓝光护眼功能,蓝光辐射能量≤20%。蓝光辐射能量值对人眼视网膜无伤害,LED显示屏蓝光辐亮度≤0.5W.m-2.sr-1,符合肉眼观看标准。 27、支持PPA碗杯结构、点胶封装、出光方式为单面发光;显示面采用高强度化学防护材质,防碰撞、耐冲击、高耐磨、抗腐蚀、防划痕,可直接擦拭LED附着力≥100N;在灯珠四侧以水平 夹角 45°的方向施加推力 15N,灯珠未破碎或脱落。 28、显示屏所使用的材料及元器件均符合《SJ/T11363-2016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定要求》符合环保要求的相关声明,根据《GB/T27050.1-2006合格评定供方的符合性声明第1部分:通用要求》 和《GB/T27050.2-2006合格评定供方的符合性声明第2部分:支持性文件》 29、支持鬼影消除、首行暗亮消除、低灰偏色补偿、低灰均匀性、低灰横条纹消除、慢速开启、十字架消除、去坏点、毛毛虫消除、余辉消除、亮度缓慢变亮功能 30、为保证产品使用安全,静电电压衰减期(±1000-±100V)≤2S;摩擦起电电压|V|≤100V 31、为保证产品信息传输稳定性,辐射干扰和传导干扰,均需符合GB/T9254-2021 ClassB限值要求 以上1-31技术参数需提供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NAS”、“CMA”、“ilac-MRA”标志的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计算得分。 32、LED显示屏须提供本产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不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33、为保证所提供产品来源正规,需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质保承诺书等(承诺格式自拟) 34、为了防止LED光源对人眼的伤害,LED电子显示屏产品通过TUV莱茵低蓝光认证,无视网膜蓝光危害。提供 TÜV低蓝光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5、为保证产品的绿色环保性能,对人体不产生危害,LED显示屏的设计生产活动中,所有电子元器件、组装件、相关物料和过程通过国际电工委员会质量评定体系(IECQ)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为保证消除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提供同时具有CNAS/ilac-MRA/CMA标识的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ROHS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 |
供应商报价详情
| 排名 | 是否成交 | 供应商名称 | 特殊标识 | 排名价(元) | 实际报价(元) | 小微企业生产 | 报价清单 |
| 1 | 黑龙江省耀峻科技有限公司 | null | null | 否 | 查看 |
终止理由
更改要求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hlj.gov.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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