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矩形槽采购招采公告
【招标结果】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矩形槽采购招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绥化市 | 采购单位 |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矩形槽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询 比 公 告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 号)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矩形槽采购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CG-20251208-18340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矩形槽采购
1.3采购内容:
1.4交货地点:庆安县平安镇和平村、太平村、民族村和安平村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26年9月
1.6质量标准:合格
1.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分批次货到付款,现场验收合格后,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支付货款
1.8最高限价:***.0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含运费、装车费等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偷税漏税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存在亲属、雇佣关联或存在其他相关联等情形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00:00至2025年12月13日00:00(北京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获取文件登记表,投标人详见附件需自行下载。
3.3文件费1000元(文件费递交账户与保证金递交账户一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缴纳文件费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代理机构线下获取文件】
四、响应保证金
4.1采购保证金形式:公对公汇款或投标保函。
4.1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达支行
账 号:140530122000071937
行 号:402261001584
4.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4.3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4日17时00分。
4.4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4.5投标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为60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6.2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供应商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只接受顺丰快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8.1关于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 ,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79890100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8.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3收费标准:
8.4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8.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供应商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九、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响应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响应价格,响应价格计算方式为:
响应价格=不含税价*(1+13%)。
响应报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响应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十、联系方式
公告存疑监督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公司第一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建
联系电话:15043887004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保安新村25号楼3单元2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XMHC2025@163.com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 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黑建投发〔2024〕145 号)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矩形槽采购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CG-20251208-18340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矩形槽采购
1.3采购内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技术参数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 | 验收标准(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及方式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矩形槽 | UD500 |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 详见图纸 | 符合国家及地方强制标准 | 试验检测 | 节 | 21120 | 13% | 416.5 | 8796480 |
| 2 | 矩形槽 | UD800 |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 详见图纸 | 符合国家及地方强制标准 | 试验检测 | 节 | 1353 | 13% | 625 | 845625 |
1.4交货地点:庆安县平安镇和平村、太平村、民族村和安平村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26年9月
1.6质量标准:合格
1.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分批次货到付款,现场验收合格后,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支付货款
1.8最高限价:***.0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含运费、装车费等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偷税漏税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存在亲属、雇佣关联或存在其他相关联等情形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00:00至2025年12月13日00:00(北京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3)获取文件登记表,投标人详见附件需自行下载。
3.3文件费1000元(文件费递交账户与保证金递交账户一致),逾期不售,售后不退。【缴纳文件费后留存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联系代理机构线下获取文件】
四、响应保证金
4.1采购保证金形式:公对公汇款或投标保函。
4.1非保函递交方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达支行
账 号:140530122000071937
行 号:402261001584
4.2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4.3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4日17时00分。
4.4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4.5投标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为60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时30分
6.2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供应商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只接受顺丰快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8.1关于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 ,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079890100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8.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3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8.4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8.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供应商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九、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计算响应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响应价格,响应价格计算方式为:
响应价格=不含税价*(1+13%)。
响应报价结束后,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响应价格÷(1+13%)]*(1+实际开票税率)。
十、联系方式
公告存疑监督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公司第一项目部
联 系 人:张建
联系电话:15043887004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庆安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保安新村25号楼3单元201室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XMHC20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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