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项目二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项目二次公告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第一章 招商公告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项目二次公告
一、招商人
招商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
二、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
2.招商编号:Qz2026-002号
三、项目内容:具体见包件信息。
四、报名、递交文件、审核及截止时间:
1.报名日期:2026年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月27日10时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当日14:00前(北京时间)。
3.资质审核及时间:参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相关资料和资质等,正本1份,副本4份,正副本单独密封。由齐齐哈尔站评标委员会于2026年1月27日14:00审核,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
五、招商方式:招商采取网上公开竞价和商务洽谈方式进行。
(1)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达到2家及以上时,各投标人按国铁招商平台的竞价时间自行竞价,每次加价1000元。
(2)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仅有1家或无人参与后,发布二次公告。
(3)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1家资质合格,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商。
六、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10时。
包件1:
一、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二次公告(Qz2026-002号)。
二、项目内容: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出站口,面积14平方米。招商底价5万元(含税)/年,不包含水费、电费、网络费、卫生费、电线线路敷设等费用。使用性质:寄存柜,设备形式:立式无广告屏自助寄存柜设备。租期三年,租金每年递增5%的幅度。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当日14: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130号。
4.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需准备纸质竞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四、招商方式:招商采取网上公开竞价和商务洽谈方式进行。
(1)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达到2家及以上时,各投标人按国铁招商平台的竞价时间自行竞价,每次加价1000元。
(2)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仅有1家或无人参与后,发布二次公告。
(3)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1家资质合格,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商。
五、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10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本次招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联合体竞商。
2.竞商人需提报资质、身份证明资料:
(一)投标人为法人企业(需加盖企业公章)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行李包裹寄存服务项目。
⑵投标人近10年内具备有火车站站房(或站房连接处)经营项目案例:提报近10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倒推)既往合作合同、能明确体现项目地点现场照片、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非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无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等情况,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⑸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缴纳税收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⑹若投标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营业执照、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竞商人须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⑻投标人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失信被执行人。竞商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⑼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竞商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⑽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和“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黑名单”结果查询截图及“处罚期内”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并加盖企业公章。
⑾如果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竞商,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期的委托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⑿本次招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联合体竞商。提供非代理商竞商、非联合体竞商承诺书。
(二)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本人签字)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承担招商项目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投标人近10年内具备有火车站站房(或站房连接处)经营项目案例:提报近10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倒推)既往合作合同、能明确体现项目地点现场照片、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
⑷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行李包裹寄存服务项目。
⑸若投标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营业执照、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⑹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近30日内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贷款记录(没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无逾期还款(没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无被执行记录等资料。
⑺提供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商和严重违约行为承诺书。
⑻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⑼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⑽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和“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黑名单”结果查询截图及“处罚期内”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
⑾本次招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联合体竞商。提供非代理商竞商、非联合体竞商承诺书。
七、投标报名
1.本次招商仅支持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先通过登录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gtzs-mhqd/,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以下几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受托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月27日10时期间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gtzs-mhqd/)报名。
4.交纳投标保证金:按竞价底价的10%收取,在2026年1月27日10时前,存入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站指定银行账户。中标者签订合同后,缴纳商铺租金,及商铺租赁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按原缴款方式退回。未中标的保证金按原缴款方式退回。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无权参加投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
账号:23050162885100000126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支行。
(注:企业汇款需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公对公的方式汇款,同时也接受报名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汇款,非报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汇款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在招标过程中及以后经营中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后期对投标材料有存疑,需投标人提供相关澄清材料,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材料提供不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在取消竞拍的同时并保留起诉权(若合同已签订将解除合同,保证金不退的同时并保留起诉权)。
2.竞商人除上述资质要求规定的资料外,还须于2026年1月27日当日14时前将竞商文件纸质版递交(送达)至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130号(火车站老办公大楼316-3)。投标文件内容需胶装成册,并附有目录,竞商文件纸质版(一正,四副)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逾期递交(送达)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或封皮)上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的密封
★正本可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表面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每一封套上可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以下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电话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gtzs-mhqd/)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质疑的提起
已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对评审过程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质疑的内容要事实清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内容;
(4)质疑书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形式提交,同时提交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身份质疑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字;
(5)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依法处理,记入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①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②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③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6)只有经过质疑及答复不满意后方可进入投诉程序。
质疑联系电话:详见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7.本招标文件各条款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负责解释。
第二章招商评审与定标
一、评审
1.招商评审组由招商人负责组建,一般应于评审前确定,成员名单应保密。
2.招商评审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竞商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组。
3.招商评审组负责人由招商评审组成员推举产生。招商评审组负责人与招商评审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4.招商评审组应当根据招商方案确定评审标准和办法,对竞商人进行系统评审。
5.评审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在《竞商人资质审核表》中填写“合格”或者“不合格”,对于资质不合格的竞商人还应写明不合格原因并告知竞商人,解答竞商人提出的问题。
6.《竞商人资质审核表》由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论。评审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7.中商:中商顺位按竞价由高到低排序,招商评审组按顺位结果确定第一顺位为中商人候选人,并签字备核。并在招商结束之日17时00分前(或第二个工作日)将中商结果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gtzs-mhqd/)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布中商结果。公示期结束无质疑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中商人。
8.竞商人中商后再放弃中商,除扣留保证金外,将该竞商人列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黑名单”,并停止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管辖范围内6个月的竞商资格。
9.竞商人由于对公开招商文件阅读马虎、误解、漏看和失误操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商人自负。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1.投标代表身份确认。评标委员认为如有必要会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进行比对,如确定为同一个人,则投标代表身份合格,否则投标无效。
2.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标准和评审细则,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公章的;
(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6)参加招标活动时处于国铁集团及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
(7)投标人对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8)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9)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0)投标文件须胶订成册,封面或封皮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1)投标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
(13)存在围标、串标情况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的;
(14)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投标的评价。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投标代表签字后提交。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5.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6.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按最终的竞价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中标人;
(3)资格审查合格;
(4)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废标处理
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一)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三)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或可能存在围标嫌疑的;
废标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定标
(一)中标无效
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二)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竞价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中标人。
2.发布评标结果。由招标人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
3.现场异议处理。如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有异议,可当场书面提出,由评委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书面回复。
五、授予合同
(一)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将按规定程序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发布后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授权书到齐齐哈尔站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支持邮寄等其它形式)。《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签订
1.中标投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招标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
5.中标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项目违法转包、分包。
六、重新招标或改变招标方式
1.经过首次招标公告有下例情形的须进行二次公告重新招标:
经过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仅有1家或无人参与后,发布二次公告。
3.经过二次招标公告有下例情形的,变更招标方式:
经过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1家资质合格,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商。
第三章其他注意事项
一、投标规则:
1.竞价过程中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本次竞价不延时。最终报价成交以系统确认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过程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竞拍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以价格高者优先。
2.竞价过程发生恶意竞价或违反竞价规则等规定的,扣除投标保证金;因商户个人操作失误影响竞价结果的,如5分钟之内上报,车站重新组织竞价时,该商户不得参与此次竞价,如超时上报或不上报则定义为恶意竞价;出现恶意竞价等性质严重问题的,齐齐哈尔站将上报集团公司,将恶意竞价商户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齐齐哈尔站扣除保证金外,将该投标人列入齐齐哈尔站“黑名单”。
二、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1.自助设备形式:立式无广告屏自助寄存柜设备。
2.中标单位拟安放、经营的设备及标准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所有自助寄存柜均由中标单位投资、购置、安装(包含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负责维护和日常运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对经营过程和结果负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制定的自助行李寄存柜收费标准,应向招商单位进行报备并作为本招商项目合同的附件,并按标准执行收费。
4.中标单位其自助经营设备的规格、形状、材料、色彩等必须经招商人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必须达到整齐划一、与周边环境协调的良好效果。(提供设计效果图)。
5.竞商人中标后不得转租或转让经营,不得改变自助设备经营范围。须在招商单位发出中商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单位联系签订合同事宜,如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单位不得从事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物品和影响环保的物品及废弃物,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7.中标单位装修改造应有书面方案,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材料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产品,且符合防火安全,现场装饰效果图报齐齐哈尔站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8.中标单位承租后须缴纳不少于年租金10%的租赁保证金。
9.中标单位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路敷设、电费、网络费用、卫生费等与场地有关的各项税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如现有电负荷容量不够用,由中标单位联系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段进行电负荷容量增容,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0.中标单位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经招商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准开业。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否则不许营业,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1.中标单位需负责对所租场地卫生进行清理。并履行租赁场地对应的公用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环境保护义务。
12.如遇政策调整、上级命令和规定、场地用途改变、站舍拆迁改造及其他不可控制因素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中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开标或投标的时间、地点:
2026年1月28日9时-10时(具体查看参与包件竞价时间)在95306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招标竞价。如因网络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竞拍时,齐齐哈尔站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四、投标结果公示:
竞价结束后将在95306国铁招商平台进行网上公示投标结果。
公示日期:2026年1月28日—2026年1月30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
六、此公告解释权归齐齐哈尔站。
七、合同文本具体见附件。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项目二次公告
一、招商人
招商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
二、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
2.招商编号:Qz2026-002号
三、项目内容:具体见包件信息。
四、报名、递交文件、审核及截止时间:
1.报名日期:2026年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月27日10时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当日14:00前(北京时间)。
3.资质审核及时间:参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相关资料和资质等,正本1份,副本4份,正副本单独密封。由齐齐哈尔站评标委员会于2026年1月27日14:00审核,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
五、招商方式:招商采取网上公开竞价和商务洽谈方式进行。
(1)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达到2家及以上时,各投标人按国铁招商平台的竞价时间自行竞价,每次加价1000元。
(2)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仅有1家或无人参与后,发布二次公告。
(3)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1家资质合格,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商。
六、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10时。
包件1:
一、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寄存柜场地14平方米出租招商二次公告(Qz2026-002号)。
二、项目内容:齐齐哈尔南站0米层候车室南侧出站口,面积14平方米。招商底价5万元(含税)/年,不包含水费、电费、网络费、卫生费、电线线路敷设等费用。使用性质:寄存柜,设备形式:立式无广告屏自助寄存柜设备。租期三年,租金每年递增5%的幅度。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当日14: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递交(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130号。
4.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需准备纸质竞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四、招商方式:招商采取网上公开竞价和商务洽谈方式进行。
(1)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达到2家及以上时,各投标人按国铁招商平台的竞价时间自行竞价,每次加价1000元。
(2)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仅有1家或无人参与后,发布二次公告。
(3)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1家资质合格,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商。
五、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1月28日9时-10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需为响应招商,参加公开招商活动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本次招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联合体竞商。
2.竞商人需提报资质、身份证明资料:
(一)投标人为法人企业(需加盖企业公章)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行李包裹寄存服务项目。
⑵投标人近10年内具备有火车站站房(或站房连接处)经营项目案例:提报近10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倒推)既往合作合同、能明确体现项目地点现场照片、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⑷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非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无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等情况,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⑸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缴纳税收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⑹若投标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营业执照、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竞商人须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⑻投标人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失信被执行人。竞商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⑼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竞商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⑽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和“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黑名单”结果查询截图及“处罚期内”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并加盖企业公章。
⑾如果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竞商,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期的委托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⑿本次招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联合体竞商。提供非代理商竞商、非联合体竞商承诺书。
(二)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本人签字)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承担招商项目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⑵投标人近10年内具备有火车站站房(或站房连接处)经营项目案例:提报近10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倒推)既往合作合同、能明确体现项目地点现场照片、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⑶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
⑷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行李包裹寄存服务项目。
⑸若投标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营业执照、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⑹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近30日内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贷款记录(没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无逾期还款(没有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无被执行记录等资料。
⑺提供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商和严重违约行为承诺书。
⑻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⑼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⑽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和“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黑名单”结果查询截图及“处罚期内”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
⑾本次招商不接受代理商竞商、联合体竞商。提供非代理商竞商、非联合体竞商承诺书。
七、投标报名
1.本次招商仅支持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先通过登录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gtzs-mhqd/,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以下几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受托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10时至2026年1月27日10时期间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gtzs-mhqd/)报名。
4.交纳投标保证金:按竞价底价的10%收取,在2026年1月27日10时前,存入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齐齐哈尔站指定银行账户。中标者签订合同后,缴纳商铺租金,及商铺租赁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按原缴款方式退回。未中标的保证金按原缴款方式退回。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无权参加投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
账号:23050162885100000126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支行。
(注:企业汇款需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公对公的方式汇款,同时也接受报名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汇款,非报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汇款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在招标过程中及以后经营中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后期对投标材料有存疑,需投标人提供相关澄清材料,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材料提供不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在取消竞拍的同时并保留起诉权(若合同已签订将解除合同,保证金不退的同时并保留起诉权)。
2.竞商人除上述资质要求规定的资料外,还须于2026年1月27日当日14时前将竞商文件纸质版递交(送达)至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130号(火车站老办公大楼316-3)。投标文件内容需胶装成册,并附有目录,竞商文件纸质版(一正,四副)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逾期递交(送达)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或封皮)上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的密封
★正本可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表面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每一封套上可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以下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电话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年月日时之前不得启封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gtzs-mhqd/)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质疑的提起
已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对评审过程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3)质疑的内容要事实清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内容;
(4)质疑书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形式提交,同时提交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身份质疑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字;
(5)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依法处理,记入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①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②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③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6)只有经过质疑及答复不满意后方可进入投诉程序。
质疑联系电话:详见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7.本招标文件各条款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负责解释。
第二章招商评审与定标
一、评审
1.招商评审组由招商人负责组建,一般应于评审前确定,成员名单应保密。
2.招商评审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竞商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组。
3.招商评审组负责人由招商评审组成员推举产生。招商评审组负责人与招商评审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4.招商评审组应当根据招商方案确定评审标准和办法,对竞商人进行系统评审。
5.评审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在《竞商人资质审核表》中填写“合格”或者“不合格”,对于资质不合格的竞商人还应写明不合格原因并告知竞商人,解答竞商人提出的问题。
6.《竞商人资质审核表》由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论。评审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7.中商:中商顺位按竞价由高到低排序,招商评审组按顺位结果确定第一顺位为中商人候选人,并签字备核。并在招商结束之日17时00分前(或第二个工作日)将中商结果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gtzs-mhqd/)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布中商结果。公示期结束无质疑将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中商人。
8.竞商人中商后再放弃中商,除扣留保证金外,将该竞商人列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黑名单”,并停止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管辖范围内6个月的竞商资格。
9.竞商人由于对公开招商文件阅读马虎、误解、漏看和失误操作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商人自负。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的初审
1.投标代表身份确认。评标委员认为如有必要会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进行比对,如确定为同一个人,则投标代表身份合格,否则投标无效。
2.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标准和评审细则,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公章的;
(3)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6)参加招标活动时处于国铁集团及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
(7)投标人对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8)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9)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10)投标文件须胶订成册,封面或封皮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1)投标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
(13)存在围标、串标情况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的;
(14)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投标的评价。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投标代表签字后提交。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
5.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6.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按最终的竞价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中标人;
(3)资格审查合格;
(4)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废标处理
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一)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三)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或可能存在围标嫌疑的;
废标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定标
(一)中标无效
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二)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竞价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中标人。
2.发布评标结果。由招标人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公告。
3.现场异议处理。如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有异议,可当场书面提出,由评委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书面回复。
五、授予合同
(一)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将按规定程序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发布后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经办人需携带授权书到齐齐哈尔站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支持邮寄等其它形式)。《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签订
1.中标投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招标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
5.中标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项目违法转包、分包。
六、重新招标或改变招标方式
1.经过首次招标公告有下例情形的须进行二次公告重新招标:
经过招商评审组对投标文件审核后,资质合格的投标人仅有1家或无人参与后,发布二次公告。
3.经过二次招标公告有下例情形的,变更招标方式:
经过二次公告后仍然只有1家资质合格,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商。
第三章其他注意事项
一、投标规则:
1.竞价过程中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本次竞价不延时。最终报价成交以系统确认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过程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竞拍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以价格高者优先。
2.竞价过程发生恶意竞价或违反竞价规则等规定的,扣除投标保证金;因商户个人操作失误影响竞价结果的,如5分钟之内上报,车站重新组织竞价时,该商户不得参与此次竞价,如超时上报或不上报则定义为恶意竞价;出现恶意竞价等性质严重问题的,齐齐哈尔站将上报集团公司,将恶意竞价商户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齐齐哈尔站扣除保证金外,将该投标人列入齐齐哈尔站“黑名单”。
二、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1.自助设备形式:立式无广告屏自助寄存柜设备。
2.中标单位拟安放、经营的设备及标准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所有自助寄存柜均由中标单位投资、购置、安装(包含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负责维护和日常运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对经营过程和结果负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制定的自助行李寄存柜收费标准,应向招商单位进行报备并作为本招商项目合同的附件,并按标准执行收费。
4.中标单位其自助经营设备的规格、形状、材料、色彩等必须经招商人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必须达到整齐划一、与周边环境协调的良好效果。(提供设计效果图)。
5.竞商人中标后不得转租或转让经营,不得改变自助设备经营范围。须在招商单位发出中商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单位联系签订合同事宜,如弃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单位不得从事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腐蚀性危险物品和影响环保的物品及废弃物,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7.中标单位装修改造应有书面方案,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材料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产品,且符合防火安全,现场装饰效果图报齐齐哈尔站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8.中标单位承租后须缴纳不少于年租金10%的租赁保证金。
9.中标单位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路敷设、电费、网络费用、卫生费等与场地有关的各项税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如现有电负荷容量不够用,由中标单位联系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段进行电负荷容量增容,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0.中标单位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经招商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准开业。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否则不许营业,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1.中标单位需负责对所租场地卫生进行清理。并履行租赁场地对应的公用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环境保护义务。
12.如遇政策调整、上级命令和规定、场地用途改变、站舍拆迁改造及其他不可控制因素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中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开标或投标的时间、地点:
2026年1月28日9时-10时(具体查看参与包件竞价时间)在95306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招标竞价。如因网络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竞拍时,齐齐哈尔站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四、投标结果公示:
竞价结束后将在95306国铁招商平台进行网上公示投标结果。
公示日期:2026年1月28日—2026年1月30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
六、此公告解释权归齐齐哈尔站。
七、合同文本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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