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6年讷河站铁路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房屋招租
【招标公告】2026年讷河站铁路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房屋招租: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6年讷河站铁路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房屋招租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6年讷河站铁路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房屋招租公告
一、招商人: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招商项目编号
1.招商项目名称:2026年讷河站铁路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房屋招租
2.招商项目编号:QC-2026-03号
三、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讷河站前大街与大兴路交叉口,铁路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房屋。
2.项目面积:80.0平方米
3.项目租期: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租期一年。
4.项目招商底价:年租金***.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
5.限定用途:便利店(超市)。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竟商人资格要求
1.参与竞标人需提供参与竞标人需提供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
竞商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一年内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项目竟商、合同履约中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故弃标、退租、中商项目无故延迟等),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竟商。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竟商。
五、报名方式、资质审核及招商文件领取、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方式:竟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
2.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6日11时止(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休息)。
3.资质审核:(1)竟商人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图片,招商人在招商平台上初审报名人资质齐全。(2)竟商人向招商人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交款凭证报给资质部门审核。资质审核部门终审通过后,才能按日期进人“竞商大厅”在招商公告上进行网上竞价,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1时止。(3)资质审核部门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130号,齐齐哈尔车务段客运业务科217房间,联系人:***,联系电话:035-35010。
4.交纳投标保证金:竞商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于2026年1月26日11时前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指定银行账户,并将缴款凭证交到齐齐哈尔车务段客运业务科。凡在规定时限内保证金未进入账户的,将无权参与竟商活动。中商者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保证金将转为项目租金的组成部分;未中商者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提供未中商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及行分行地址信息。出现恶意竞价等性质严重问题的,齐齐哈尔车务段将上报局集团公司,将恶意竞价商户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该商户将不得参与局集团公司范围内商业招商活动,扣除投标保证金。竞价中商后违约的,车务段扣除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商缴款指定银行账户为:
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齐齐哈尔站前支行
账号:0902031109200012218
六、招商方式、竞标规则、竞标时间地点、竞标结果公示
1.招商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意向承租方达到两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竞价招标;若公开招商后仅有1人合格竟商人报名,直接采取线下商务洽谈方式确定拟中商人 。
2.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招租底价***元/年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加价幅度1000元/次或1000元的整数倍/次,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
3.竞标时间、地点:2026年1月26日14:00-15:00时,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开标竞价。如网络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拍时,车务段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4.竞标结果公示:竞标结束后将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日期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8日。
七、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一)承租人承担房屋交纳费用、经营证照的办理
1.由于招租部分房屋使用面积80.0平方米与其北侧相连封堵由车站管理闲置的房屋使用面积118.98平方米,合计使用面积198.98平方米(该房屋建筑面积228.4平方米),属于共同取暖单元,不可分割。冬季取暖费必须由承租人承担缴纳两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228.4平方米费用,承租人自行向供暧单位交付租赁期内取暧费。
2.承租人基于房屋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供暖、电话、物业等各项费用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3.承租人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二)承租人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安全。招租方原因提出对房屋进行维修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配合。
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因此产生一切问题及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房屋出现漏水、漏电等事宜均由租户自行维修,产生一切问题及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如出现维修费用大于租金的情况,讷河车站和租户进行商定处理。
3.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主体结构。该租赁房屋承租人不使用租赁部分由承租人进行封堵,断电断水。
4.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承租人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承租人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予补偿。
5.承租人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转租、转让经营。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给承租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招商人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人在租赁使用房屋期间不允许使用超过现有电负荷容量的设备、用电设施。承租人需负责对所租场地卫生进行清理。
八、交纳房屋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商人须一次性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年租金(包含已交的投标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按房屋租金的10%收取),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指定的账户。招租人不接受现金。中商人银行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房屋租金、保证金”字样,汇款必须是中商人本人或银行账户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为有效(由第三人或第三方账户交纳视为无效)。
九、签订合同
1.中商人依据招商项目内容和中商结果公告,在接到招租人发出的《中商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按招商人通知的时间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中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0日内没有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及合同履约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中商人违约放弃中商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招商人对中商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另行招租。
3.招商人将违约中商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十、项目勘察与交接
1.本招商公告涉及项目均以现状交接。
2.对招商项目,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竟商人自行勘察。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电话:办公0452-2935010 手机13604746690
十三、公告解释权
此公告解释权归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招商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相关公告:无
监督电话:
035-22060
一、招商人: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招商项目编号
1.招商项目名称:2026年讷河站铁路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房屋招租
2.招商项目编号:QC-2026-03号
三、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讷河站前大街与大兴路交叉口,铁路综合楼一楼南侧部分房屋。
2.项目面积:80.0平方米
3.项目租期: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租期一年。
4.项目招商底价:年租金***.00元(大写:捌仟捌佰元整)。
5.限定用途:便利店(超市)。
四、竞商人资信要求
1.竟商人资格要求
1.参与竞标人需提供参与竞标人需提供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商誉等。
竞商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一年内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项目竟商、合同履约中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故弃标、退租、中商项目无故延迟等),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竟商。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竟商。
五、报名方式、资质审核及招商文件领取、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方式:竟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注册报名,(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95306.cn)。
2.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6日11时止(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休息)。
3.资质审核:(1)竟商人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图片,招商人在招商平台上初审报名人资质齐全。(2)竟商人向招商人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交款凭证报给资质部门审核。资质审核部门终审通过后,才能按日期进人“竞商大厅”在招商公告上进行网上竞价,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1时止。(3)资质审核部门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130号,齐齐哈尔车务段客运业务科217房间,联系人:***,联系电话:035-35010。
4.交纳投标保证金:竞商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于2026年1月26日11时前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指定银行账户,并将缴款凭证交到齐齐哈尔车务段客运业务科。凡在规定时限内保证金未进入账户的,将无权参与竟商活动。中商者在签订合同时,投标保证金将转为项目租金的组成部分;未中商者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提供未中商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及行分行地址信息。出现恶意竞价等性质严重问题的,齐齐哈尔车务段将上报局集团公司,将恶意竞价商户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该商户将不得参与局集团公司范围内商业招商活动,扣除投标保证金。竞价中商后违约的,车务段扣除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商缴款指定银行账户为:
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齐齐哈尔站前支行
账号:0902031109200012218
六、招商方式、竞标规则、竞标时间地点、竞标结果公示
1.招商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和商务洽谈方式招租。意向承租方达到两家及以上时即举行网上竞价招标;若公开招商后仅有1人合格竟商人报名,直接采取线下商务洽谈方式确定拟中商人 。
2.竞标规则:竞价过程实行招租底价***元/年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加价幅度1000元/次或1000元的整数倍/次,在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者中标。竞拍中必须选择升价竞拍,否则视为放弃。
3.竞标时间、地点:2026年1月26日14:00-15:00时,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开标竞价。如网络等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竞拍时,车务段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4.竞标结果公示:竞标结束后将公示竞标结果,公示日期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28日。
七、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一)承租人承担房屋交纳费用、经营证照的办理
1.由于招租部分房屋使用面积80.0平方米与其北侧相连封堵由车站管理闲置的房屋使用面积118.98平方米,合计使用面积198.98平方米(该房屋建筑面积228.4平方米),属于共同取暖单元,不可分割。冬季取暖费必须由承租人承担缴纳两处房屋合计建筑面积228.4平方米费用,承租人自行向供暧单位交付租赁期内取暧费。
2.承租人基于房屋使用过程中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供暖、电话、物业等各项费用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3.承租人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二)承租人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安全。招租方原因提出对房屋进行维修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配合。
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因此产生一切问题及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房屋出现漏水、漏电等事宜均由租户自行维修,产生一切问题及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如出现维修费用大于租金的情况,讷河车站和租户进行商定处理。
3.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主体结构。该租赁房屋承租人不使用租赁部分由承租人进行封堵,断电断水。
4.承租人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改善或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搬出,因拆除设施、设备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在返还房屋前恢复原状;承租人改善或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承租人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不予补偿。
5.承租人未经招商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转租、转让经营。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的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给承租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招商人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人在租赁使用房屋期间不允许使用超过现有电负荷容量的设备、用电设施。承租人需负责对所租场地卫生进行清理。
八、交纳房屋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商人须一次性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年租金(包含已交的投标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按房屋租金的10%收取),存入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指定的账户。招租人不接受现金。中商人银行汇款时在汇款单上注明“房屋租金、保证金”字样,汇款必须是中商人本人或银行账户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为有效(由第三人或第三方账户交纳视为无效)。
九、签订合同
1.中商人依据招商项目内容和中商结果公告,在接到招租人发出的《中商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按招商人通知的时间与招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中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0日内没有通过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额租金及合同履约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中商人违约放弃中商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招商人对中商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另行招租。
3.招商人将违约中商人名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十、项目勘察与交接
1.本招商公告涉及项目均以现状交接。
2.对招商项目,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竟商人自行勘察。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上发布。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电话:办公0452-2935010 手机13604746690
十三、公告解释权
此公告解释权归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务段。
招商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相关公告:无
监督电话:
035-2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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