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司法局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发布日期:2026-01-20

【招标公告】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司法局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黑龙江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黑龙江 大庆市 采购单位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广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费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ntep:/h1jcg:hlj.g0./),选择"交易执行一应标一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30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4]GTZB[CS]20260001
项目名称: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法律服务 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提供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响应无效,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按要求盖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经济仲裁等案件代理服务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至 2026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ntep:/h1jcg:hlj.g0./),选择"交易执行一应标一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1jcg:h1j.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司法局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服务外包园A4楼4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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